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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里克·罗斯。”
孙昊和乔丹几乎异口同声。
这个问题,并不存在说谁的眼光问题。
就和去年不管谁拿到状元签都会选奥登一样,今年不管谁拿状元签,基本上也是选罗斯。
ncaa一年级,率领孟菲斯大学在锦标赛取得33胜1负的惊天数据,并且在“疯狂三月”
率队打进ncaa决赛。
要知道孟菲斯大学并不算北卡、杜克那种最顶尖的学校,队史中唯一进了nba当超巨的只有“便士”
哈达威。
再说罗斯的队友里面,算得上强力的也只有克里斯·道格拉斯·罗伯茨,以及乔伊·多西。
所以光是听这段履历,你就能感觉到这是多么牛逼的一个人了。
更不用看过他大学打球的都知道罗斯在场上的表现有多震撼。
其实也应该这么说,罗斯的大学经历,和日后的蔡恩·威廉森非常像。
在进大学之前,都不是最被看好的。
罗斯同届最被看好的是第一高中生oj·梅奥,威廉森同届最被看好的是rj·巴雷特。
但是他们都用一年的大学时间打服了所有人。
而且oj·梅奥也和巴雷特一样,大学表现的很是拉胯。
所以有时候去仔细看nba选秀,会发现很多故事其实都是在重复上演的。
说回罗斯,孙昊和乔丹会如此观点一致的另外一个重要原因,是因为今年的状元签归属。
今年手握状元签的球队是灰熊队,灰熊队就是孟菲斯的球队啊!
就跟历史中2009年状元签如果是被雷霆队抽到,雷霆队也一定会选格里芬一样。
ncaa在一座城市的影响力,是比nba还要更大的。
当然乔丹支持罗斯的另外一个原因,是因为罗斯本身也是个芝加哥人。
历史中乔丹可以说出过“罗斯如果不伤,可以拿6个总冠军”
的话。
他们这正聊着,斯特恩从后台出来了。
依旧是一阵热情的嘘声,不过斯特恩这次和往常不一样的是,他出来的时候不自觉地往解说席那边看了一眼。
他也快一年没见着孙昊了。
看到孙昊那略显发福还不算太发福的身体,他心里的石头稍微落了一些下来。
依旧是熟悉的开场白,然后宣布第一顺位的归属,再接着就是五分钟的等待时间。
五分钟,斯特恩从幕后再走到台前,宣布了最终归属。
“2008年nba第一轮第一顺位,孟菲斯灰熊队选择德里克·罗斯,1米91的控球后卫,来自孟菲斯大学。”
在斯特恩宣布结果的那一刻,现场欢呼声震天。
今晚到场的很多都是来自孟菲斯的球迷,他们为了等这一刻已经等了足足两个多月了。
作为孟菲斯的“城市英雄”
,还有什么比这更能让他们感到兴奋的呢!
孙昊这时候也想起灰熊队的阵容,虽然巴蒂尔离开有些遗憾,但罗斯加迈克·米勒加鲁迪·盖伊,再加上兰多夫,下赛季登陆nba的小加索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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