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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语》韦昭注:“狸姓,丹朱之后也。”
“釐”
“狸”
皆“黎”
之变。
《周礼》:“颛顼氏有子曰黎,为苗民。”
颛顼、尧、丹朱三者之后皆黎,因为前三者同族,谓黎为三者后不矛盾,而黎则与三者同族无疑。
《山海经·海内南经》说帝丹朱与帝舜同葬一山,则丹朱部与舜部婚姻还在继续。
这种联盟后来变成重黎联盟,是不是丹朱部与舜部的姻亲关系瓦解了呢?事实上也没有。
黎为尧族,重实际上是舜族,舜又叫重华。
舜后有名重者,则南部重黎联盟是北方尧舜联盟在南方的支裔,后来作出了开发南方的伟大事业。
关于重,有称其为少皞之后者,误。
《左传·昭公二十九年》:“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
可这不是少皞氏的后人,而是少皞氏的前辈叔叔。
少皞氏是鸟族,《左传》中他的后人曾宣扬过他的为鸟师而鸟名的事迹。
在东方的另一支鸟族当是帝喾族,所以少皞氏的这位重叔就是喾后舜,即重华。
司马迁作《史记》,将重、黎合并为一,是他不懂这种两合婚制所致。
《集解》和《索隐》努力为“重、黎是同一人”
找根据,可只是在错误的路上愈骛愈远。
重、黎的联盟在南方孕育了楚文化,当氏族发展分化,重、黎本体那支联盟还保存着,成为宗教领袖,直到周代才结束了它们的使命。
重黎联盟又让我们看到了这种两合氏族婚姻的形态,使我们认识到中国文化虽然丰富多彩,却存在着高度的同一性,中国文化的大树,实际上是在蛙鸟联盟的基础上繁衍开去的。
以上我们分析了中国氏族社会几组典型的婚姻联盟,它只是神话中透露出的史影,远非中国氏族社会的全貌。
我们这样做是希望通过文化人类学的方法,扫**旧史学家加在氏族社会上的虚幻构架。
神的代际关系之新陈代谢,也让我们找到神话运动的内在动力:是氏族联盟的发展及其矛盾运动推动着氏族神话的发展变异。
传世神话告诉我们:中国氏族社会各联盟的文化虽然丰富多彩,我们却能找出它们跟伏羲女娲千丝万缕的联系,这是不是可以说明:中国文化是一元多流,而又万川归海呢?
[1] [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第79页。
[2] [美]路易斯·亨利·摩尔根:《古代社会》,第67—68页。
[3] 《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四卷,第85页。
[4] 蔡俊生:《人类社会的形成和原始社会形态》,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8年,第203页。
[5] [苏]谢苗诺夫:《婚姻和家庭的起源》,蔡俊生译,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83年,第200页。
[6] 严汝娴、宋兆麟:《永宁纳西族的母系制》,云南人民出版社,1984年,第31页。
[7] 克恩:独龙语,指独龙族的血缘村落。
[8] 刘起:《古史续辨》,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1991年,第169页。
刘起先生引用《中国少数民族》的婚俗来讨论古代传说的婚姻叙事。
[9] 《国语·晋语》,第3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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