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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金瓜击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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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头开始当属暴君商纣王“金瓜击顶”
首开先河。
金瓜为古代兵器,青铜铸造亦称铜锤,到汉末唐初则作为仪仗有具。
施用于同一部位即头顶的还有“商鞅变法”
时期的凿颠酷刑。
赵背户村秦刑徒墓的一具骨尸骸,除头骨上有两个小洞外,其他部位均未发现受刑痕迹,属凿颠而死。
所用刑具为铁凿和铁锤,有时击凿过猛,深入颈部,顿时致死。
《晋书.苻生传》载:“生推告贼者杀之,刳而出其心。
左光禄大夫强平谏,生大怒,以为妖言,凿其顶而杀之。”
故此,史书又称凿颠为凿顶。
《说文》载:“颠,顶也。”
从头顶稍微下移的部位亦是头部刑具施威的区域。
武则天时期酷吏索元礼发明了一种铁箍,给犯人套在头上,在铁箍和头皮的空隙加木楔,有铁锤敲打。
铁箍越收越紧,受刑者疼痛如刀劈,甚而至于头颅开裂脑浆溢出,此种刑具便叫脑箍。
宋代的脑箍是用结实的绳子箍住头部,再加钉木楔。
割鼻古称劓刑,产生于上古,年代极为久远。
夏、商时普遍使用,夏时受劓刑者有上千人。
”
周代则正式把劓刑定为“五刑”
之一,秦灭六国之后,把俘虏的六国军士和百姓大部分割鼻,造成没有鼻子的比有鼻了的人还多,人们以没有鼻子为正常,有鼻子的反倒觉得丑了:“秦割六国之君,劓杀其民,于是赭衣塞路,有鼻者丑。”
割耳朵,有人说蚩尤时有其刑,未必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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