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鱼汤是小宝做的。
霍云川亲眼看见小宝把鱼洗了,丟进锅里,加水,撒了点盐,连葱姜都没放。
这做法,粗糙得让人心疼鱼。
霍云川原本没抱期待。
可锅盖揭开,香味钻出来的时候,堂屋里所有人都安静了半拍。
霍云川在首都吃过好馆子,也跟著单位领导参加过接待宴。
鱼汤他喝过不少,清燉的、红烧的、加豆腐的、熬奶白的,都有。
可眼前这盆不对劲。
汤色清亮,鱼肉雪白,没腥味,鲜得乾净,入口后从舌尖往喉咙里走,整个人都被熨了一遍。
霍云川喝完半碗,停住。
他看向小宝:“小宝,这汤跟谁学的?”
“参爷爷。”
小宝张口就来,“参爷爷说,做饭最重要的是火候。”
霍云川回想刚才。
小宝把锅放上去后,蹲在灶前添柴,添得挺隨意。
那火苗一阵大一阵小,离“火候”
两个字差著三条胡同。
霍云錚咳了一声:“长白山里的人,做饭讲究原味。
山里鱼好。”
霍云川看了三弟一眼。
这话三分真,七分硬编。
有趣的是,霍云錚编得面不改色。
赵刚也很自然:“对,山里东西就是鲜。
上次弟妹采的蘑菇,燉出来香了半个操场。”
霍云川慢慢喝汤。
他没拆穿。
人家家里有点独门做饭手艺,不想说,也正常。
首都那些老字號还讲究秘方呢。
见他碗里汤没了,小宝主动道:“大伯,我帮你盛汤。”
霍云川递过去碗。
这个侄子,真是从头髮丝机灵到脚后跟。
午饭后,霍云錚要回营里处理大比武后的总结,赵刚也跟著走了。
霍云川原本想去县里一趟,处理秦雪兰留下的烂摊子。
还没出门,沈思晴来了。
她背著小书包,手里拿著一叠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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