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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云峰挂了电话,立刻去了叶智勇办公室。
“叶市长,顾槐安亲口说的,七日内复工做不到。
资金链断了,银行批不下来,鼎信在收资产。”
叶智勇听完,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放下。
“发告知书。
告诉他们,因逾期未复工,甲方将解除合同。
给他们七天申辩期。
七天后没有异议,正式解除。”
郑云峰点头:“明白。”
他回到办公室,起草了第二份函件——《合同解除告知书》。
内容:因贵公司未在催告期限内复工,根据合同第几条第几款,甲方决定解除合同,收回项目重新招标。
贵公司如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函之日起七日内提出书面申辩。
落款处盖着公章。
这份告知书不是最终解除,是给了顾槐安最后一次申辩的机会。
函件发出后,郑云峰给顾槐安打了个电话。
“顾总,告知书收到了吗?”
“收到了。”
“七日内可以提出书面申辩。
如果您有不同意见,可以写材料过来。”
电话那头沉默了很久。
“郑主任,不用了。
我没有什么要申辩的。”
“顾总,您确定?”
“确定。
干不了了。”
郑云峰沉默了两秒:“好。
那我按程序走了。”
“好。”
七日后,西山市政府正式发出《合同解除通知书》。
文件上写着:因承建方资金不到位导致项目停工超过三十天,且未在催告期限内复工,未在告知书期限内提出申辩,根据合同第几条第几款,甲方决定解除合同,收回项目重新招标。
落款处盖着公章,红得刺眼。
这一次,没有“如有异议”
,没有“申辩期”
。
这是最终决定。
顾槐安收到通知书时,正在办公室里收拾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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