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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的,烦恼。
亲爹死了,大麻烦就来了。
为什么呢?“宪法”
规定,父母去世,儿子要丁忧。
按照孔圣人的说法,孩子在3岁前,离不开父母的怀抱。
所以父母去世,作为儿子,也要在家守制3年。
明代作为制度规定,父母去世,儿子在外做官的应该立即辞官,回家守孝3年(实际计算出来是27个月即可),此谓之“丁忧”
。
守孝到期再复职做官,谓之“起复”
。
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比如战争爆发什么的,将帅势必不能回家尽孝,那皇帝就可以命令他继续为国效劳,不准丁忧,考虑到这个决定不近人情,或者说剥夺了儿子对父母表达感情的最后机会,所以称为“夺情”
。
而且还明确规定,父母去世隐匿不报的,严厉处罚。
上面是法律规定。
就是说,丁忧是祖制,是法条。
为什么做出这样的规定呢?其实不仅仅是人情,主要是统治的需要。
历代的执政当局都讲孝道,明代尤甚,从大明的缔造者朱元璋起,就号称以孝治天下。
传统中国是家国一体的,国就是一个大家庭,而皇帝就是君父。
不孝父母者,很难指望他忠于君父。
这样的话,集权专制统治如何进行得下去呢?所以,孝道是很重要的,是判定一个人道德节操的一个最主要的指标。
倘若在“孝”
上出了问题,那这个人在官场就立不住了。
制度规定、意识形态的观念,长期灌输下来,上上下下大家都挺接受。
一个人,连父母都不孝,那他对朋友会有信用吗?更有甚者,还会质问一声,那他还是人吗?
可见,无论是法律上、意识形态上还是人情世故上,丁忧是唯一的选择。
可是,丁忧就意味着放弃职位,放弃手中的权力,到时候能不能恢复,暂且不说,至少前前后后3年时间是不再具备原来的身份,不再具有任何权力了。
想想看,张居正能不烦恼吗?丁忧这件事不同,祖宗法度规定太明确,容不得随意解释,没有什么余地;而且,人情世故,张居正也不是不明白,他可能也想象到了,不丁忧一定会遇到强大的阻力。
从理论上说,张居正有两条路可走:第一,丁忧,赶紧打报告回家奔丧、守孝;第二,夺情。
大体上相当于奔丧,不守孝。
回家奔丧,然后夺情,再回到首都照常工作。
张居正是怎么打算的呢?
可以断定,张居正不仅不想丁忧,他根本不打算回家奔丧。
不然,这件事对他来说也不至于这样麻烦,甚至称不上什么危机。
亲爹死了,不打算回去奔丧,更不打算守孝,那制度和人情的阻力怎么突破呢?这就是麻烦,甚至说是危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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