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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一天天过去,像流水一样平稳,却也像流水一样,带走了些什么,又沉淀了些什么。
林墨彻底適应了他在公爵府的米虫生涯。
每天睡到日上三竿,被白洁温柔地唤醒,然后享受精致的早餐。
上午要么在花园里晒太阳打盹,要么在书房里看些无关紧要的閒书——那些深奥的魔法典籍和武技捲轴,他早就放弃了。
下午通常是白洁的专属时间,她会抱著他,在城堡各处閒逛,或者去魔法协会处理一些公务,又或者只是单纯地抱著他,坐在某个能晒到太阳的地方,什么也不做,就那么待著。
林墨一开始还觉得有点彆扭,但时间久了,也就习惯了。
反正反抗无效,不如躺平享受。
白洁的怀抱温暖柔软,身上的冷香也好闻,除了偶尔会被搂得太紧导致呼吸困难之外,没什么不好的。
至於修炼?
林墨早就把那玩意儿拋到九霄云外去了。
他这身体的天赋,差得令人髮指。
白洁不死心,偷偷用最高级的检测水晶给他测过,结果水晶只亮起一丝微弱到几乎看不见的灰光,然后就彻底熄灭了。
那代表什么?
代表林墨对魔法元素的亲和力,无限趋近於零。
对斗气的感应和操控,也同样惨不忍睹。
简单来说,他就是个修炼废柴,还是废柴中的废柴。
白洁当时盯著那块熄灭的水晶,沉默了很久。
林墨以为她会失望,会嫌弃,甚至会改变对他的態度。
但白洁只是把水晶收了起来,然后把他紧紧搂进怀里,在他耳边轻声说。
“没关係,墨墨。
练不了就不练。
妈妈保护你,一辈子都保护你。”
从那以后,再也没人提过让林墨修炼的事。
阿斯特拉倒是提过一次,说哪怕天赋再差,练点基础的强身术,至少能健康点。
结果被白洁一个冰冷的眼神瞪了回去。
“我的墨墨身体好得很,用不著练那些粗鲁的东西。”
阿斯特拉立刻闭嘴,再也不敢提了。
所以林墨现在的生活,纯粹就是吃喝玩乐,混吃等死。
他有时候也会觉得,自己是不是太废了点。
但转念一想,有“顺风顺水”
的天赋在,有公爵夫妇罩著,有艾米莉亚这个潜力股“妹妹”
在,他废一点,好像也没什么大不了。
能舒服一天是一天。
这才是人生的真諦。
相比之下,艾米莉亚的生活,就充实……或者说,辛苦多了。
她现在白天的时间被排得满满的。
上午是文化课和礼仪课。
有专门的老师教导她贵族的歷史、纹章学、社交礼仪、诗歌文学,甚至还有音乐和绘画。
她要学的东西太多,每天都要记大量的知识,练习繁琐的礼仪,有时候练得腿都肿了,也不敢喊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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