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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66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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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个男子相互对视一眼,犹豫片刻后,还是缓缓伸出了手。

凌晴手持银针,在他们三人的指腹处依次扎下,殷红的血滴落在衙役捡来的骨头上。

由于本就没有血缘关系,血自然无法渗入骨头。

这一幕,不仅让旁观的百姓满心疑惑,就连白知府也不禁皱起眉头,出声问道:“王爷此举……是何用意?”

柳元洵淡淡一笑,道:“不急,白大人稍等片刻。”

随后,凌亭便做了个令人瞠目结舌的举动——他竟将那块人骨直接扔进了正在沸腾的热水之中!

此举一出,满堂哗然!

白知府更是惊地站了起来,高声道:“王爷这是何意?!”

煮骨耗时颇久,柳元洵本就打算借此机会阐明缘由,见白知府惊诧,便温声道:“我深知此举惊世骇俗,然而大人可曾知晓,骨头若经煮过,便能破除‘滴骨验亲’之法。”

白知府还没说话,外头围观的百姓已按捺不住,“什么?!

‘滴骨验亲’竟然也能有假?”

话还未说完,便被身旁的人捂了嘴,“嘘嘘嘘!

别吵,王爷的侍女正说话呢,且听她讲便是。”

柳元洵深知自己力气不足,说话声微弱,便将这事安排给了凌晴。

晴平日里爱四处闲逛,尤其喜欢窝在茶楼里听人说书,久而久之,竟也学了些本事,将一个平平无奇的故事说得精彩万分。

“我天雍与弨洲接壤处有座深山,山里有个避世而居的小族,这小族信奉巫术,尤其爱用壮年男子的大腿骨做法器……”

凌晴口中的小族并非柳元洵杜撰而来,而是真有其事。

他看得书多且杂,其中便有记载偏僻部落民风习俗的典籍,里头虽没记载与滴骨验亲有关的东西,却说这部落里有个习俗,是用人的大腿骨做祭祀用的法杖,腿骨上还要用墨汁写符文。

那书上虽没提法杖上的符文是什么意思,却说为了使法杖更加纯洁,制作法杖前,会用沸水熬煮,以便去除骨头里的杂质。

柳元洵就是从这里,窥到了一丝关窍。

寻常骨头是留不住墨的,墨汁写上去的符文,经过一段时间,必然会有磨损,但书里却说这符文从不褪色。

初看这本书时,柳元洵便曾想过,沸水熬煮会不会就是墨迹留存较久的关键,但那时的他只是好奇,并未想过去验证。

直至王明瑄将那骸骨拿上来时,他才想起此事,并敲定了后路。

墨迹想要在骨头上留存久,必然要渗透得足够深,既然沸水熬煮过的骨头容易渗墨,那么血液理应同理。

只不过,他所想到的法子,和设计陷害他的人或许并不是一个路数。

倘若那群人掌握的秘法,既能排斥他人的血,又能吸收特定之人的血,那他若贸然让凌晴试验,便等同于自断后路。

所以,当时的他直接将自己的血滴了上去。

事后,他又让顾莲沼偷来物证,煮过后又放了回去。

防得就是王明瑄不认,非要再拿那骨头试验一遍。

随着骨头熬煮的时间越来越长,一股不属于任何动物的肉味渐渐弥漫在大堂之上,柳元洵脸色发白,但还能强忍住,可刚刚讲完故事的凌晴却“哇”

的干呕起来。

凌晴这一呕,让周围人的脸色也变了两变。

虽说只是一块残尸的碎骨,可一想到它曾经属于某个人,在场众人的面色都变得有些异样。

可答案马上就要揭晓了,揭晓的又是如此惊人的奇闻,在场的百姓竟无一人离去,都强忍着这味道,等待“开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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