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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说啊,男人没一个好东西。”
坐在我对面的人顶着一头蓬松的金色长发,发丝柔软地搭在肩头,衬得那张脸白皙得近乎透明,眉梢眼角带着几分病弱的倦怠,却偏偏长了双勾人的桃花眼,举手投足间透着股说不清道不明的神经质美感。
很难想象,这样一位看着像从画册里走出来的美人,竟然是个男人。
她就是我在交友群里认识的第一个人——周末。
一个浑身都写着“不好惹”
,却又莫名让人移不开眼的神经质家伙。
“我真是服了他了!”
周末搅着杯里早已凉透的拿铁,金色长发随着她激动的动作扫过桌面,眼底带着未散尽的戾气,又掺着点说不清的委屈。
“他居然想把我送进青山精神病院!
你都不知道,在我眼里,他才是那个实打实的精神病!”
周末顿了顿,指尖用力攥着杯柄,指节泛白:“成天在外头沾花惹草,左一个右一个暧昧不清,我跟他说分手,他倒好,哭得天花乱坠,直接跪在我面前,一点男人的尊严都没有。”
话音落下,她忽然泄了气似的靠在椅背上,桃花眼耷拉下来,语气软了几分,带着点自嘲地看向我:“其实我也腻了……说到底,我也算耗走了他最好的青春。
现在我主动放手,你会不会觉得我很神经啊,阳?”
“这有什么神经的?”
我啜了口温热的咖啡,语气淡然,“不爱了就该放手,对他好,对你也好。”
话音刚落,周末忽然抬眼,桃花眼眯成一道弯,带着点狡黠的笑意打量我:“说实话,你真不考虑考虑我?我觉得你这双带着忧郁感的眼睛挺帅的。”
“你不知道吧,你这种硬朗的直男长相,在我们这个圈子里可是天菜。”
他说的倒是实话。
经过这三个月的沉淀,我褪去了大学时的青涩,眉宇间多了几分沉稳,气质愈发成熟,和从前相比简直脱胎换骨。
最近再去酒吧买醉狂欢,总有人过来想加我。
我忍不住笑了笑,带着点打趣的意味摇头:“撞号了,不适合。”
“不是吧?你还在乎这呢?只要有爱,就算是side又如何?”
“别了,那样会憋坏的,不行。”
周末指尖撑着下巴,眼里有着探究的意味,“你到底交过几个男朋友?给我说句实话。”
“一个。”
我走啜了口咖啡,语气平淡得没什么波澜。
她猛地坐直身子,眼里写满难以置信,挑眉道:“不是吧,哥们?你这条件,这气质,有资本啊,居然不用?”
我轻轻摇头,唇角勾了勾:“不用。”
“暴殄天物啊!
我真是服了!”
周末哭丧着脸,金色长发随着她夸张的动作甩动,桃花眼耷拉着,活像受了天大的委屈。
周末的性格其实挺讨喜的,她就像颗自带光芒的小太阳,走到哪儿都能驱散周遭的沉闷,照着身边的人暖洋洋的。
可她也是个实打实的海王,至今为止,我数过她脚踏两只船的次数,没有十次也有八次。
单是认识这三个月里,她在我面前提分手的次数就不下十回,起初我还会跟着惊讶两句,到后来早已习以为常,只剩毫无波澜。
她也是我见过最敢想敢做的人,她已经完成了变性手术,彻底告别了过去的生理性别。
我是真佩服这份勇气,想当初我拔个智齿都要在医院走廊犹豫好几天,反复纠结要不要打多点麻药。
她却年轻时凭着一股狠劲,说做这个手术就立刻付诸行动,半点不含糊。
这不,几天前她的身份证刚成功变更为女性,拿着那本崭新的证件在我面前炫耀了好几天,眼底的光芒藏都藏不住。
哦,对了,忘了说——周末今年已经三十三了,可瞧着顶多二十五六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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