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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元前236年夏,大秦汇签下了我来到以来第一份真正的"
跨城金融契约"
。
签约的另一方倒不是关中豪族,倒不是蜀郡锦商,其实是刚被秦军占领不到半年的韩国旧都新郑的一家粮商联合会。
新郑在被占领之后,秦国派驻了郡守和驻军。
但新郑的粮食市场依然掌握在韩国旧商人的手里。
他们有粮仓、有运输队、有和周边农户的长期收购关系。
秦国郡守要想从他们手里征粮只有两个选择:一是抢,二是买。
抢粮的代价是抢第一次之后农民就不种地了。
买的代价是秦国的半两钱在韩国旧地还没有流通开,那些粮商不相信秦国的货币。
他们要的是铜货真价实的铜。
一石粮一石铜,缺一钱都不行。
李斯把这个问题甩给了我。
他说这句话的方式也很有趣不是"
你去解决一下"
,而是"
你可能有一个办法"
。
法家人说"
可能"
这两个字的时候,已经等于别人拍桌子说"
必须"
。
我把新郑最大的三家粮商请到了咸阳。
不是派人去请是我亲自去新郑请的。
在韩国旧地,一个咸阳来的官员如果请你去咸阳第一反应是,"
这是,圈套去,了就回,不来"
。
所以,我必须亲自去带着楚姬和十二个护卫,走完了从咸阳到新郑的八百里路。
新郑的街道比咸阳窄得多。
韩国人讲究"
精巧"
——房子小、院子深、屋顶的弧度比秦国的大,像是被风吹弯的竹子。
那三家粮商的代表一个姓公良、一个姓北郭、一个姓东门这三家控制了新郑周边七成的粮食流通。
他们坐在我对面的一间矮木屋里,每个人的坐姿都一样:双腿并拢、双手平铺在膝上、腰挺得笔直这是一种高度戒备的姿势,像是在见敌国的使节。
公良氏先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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