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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篷倒了大半,毡布被扯烂,木架被拆散。
到处都是尸体,到处都是残肢,到处都是被踩碎的锅碗瓢盆。
血水在草地上匯成小溪,在低洼处积成小小的血泊,映著天边第一抹朝霞。
李默站在营地中央,从怀里掏出一块乾粮,咬了一口。
乾粮已经硬得咬不动了,他掰了一小块塞进嘴里,含著,等口水把它泡软了再咽下去。
赵老根从营地东边跑过来,靴子上全是泥和血,脸上被烟燻得黑一道白一道的,左边的靴子掉了半个底,走起路来啪嗒啪嗒响。
“殿下,杀了八千多人,跑了一些,但不多,牛羊上万头,战马两千多匹,粮草够咱们吃好几个月。”
李默把最后一口乾粮咽下去,从马鞍上解下水囊喝了一口水。
“王庭那边还有多少人?”
“张韜说至少还有四五万,加上从南边逃回去的溃兵,应该更多。”
李默把水囊掛回马鞍上,翻身上马。
“继续往北。”
赵老根看著殿下那双在血污中依然很亮的眼睛,咽了口唾沫,嗓子干得冒烟。
“末將去安排。”
他转身跑了。
太阳从东边升起来了,晨光照在草原上,照在尸体上,照在倒塌的帐篷上,照在满地的血泊上。
牛羊被赶到一起,战马被挑选出来,帐篷被堆在一起点了一把火,黑烟在草原上升起。
李默骑著马,站在营地北边的土坡上,看著北方。
北方的天际线上,灰濛濛的,什么也看不到,但他知道,在那个方向,突厥王庭还在。
阿史那叠罗施还在那里等著他。
仗还没打完。
他策马走下土坡,黑马的四蹄踏在嫩绿的草地上,一步一步,稳稳噹噹。
身后的队伍已经整好了,一千五百名骑兵列队整齐。
阳光照在他们身上,照在他们沾满血跡的鎧甲上,照在他们手里那些还没擦乾的刀锋上。
赵老根举著大旗跟在李默后面,旗面在晨风中展开,猎猎作响,旗面上的“李”
字在阳光下闪著金光。
“出发...”
李默策马冲了出去。
一千五百名骑兵跟在后面,马蹄声匯成一片闷雷,在绿色的草原上滚动。
队伍像一条黑色的长龙,在嫩绿的草海上蜿蜒向北。
北方的天际线上,那片灰濛濛的顏色越来越近,越来越清晰。
那是突厥王庭的方向,是突厥人的心臟,是草原上最大的部落聚集地。
李默骑在黑马上,手握著大刀,刀锋在阳光下闪著寒光。
阿史那叠罗施,我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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