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鹿岑小声嘀咕,而后他打开车载广播头也不回地朝市区驶去。
我趁男主不在找了个大叔
不愧是把自己写进去的作者,鹿岑边开车边回忆剧情,发现男主除了开后宫和后宫做快乐的事外,有用的剧情少之又少。
他现在就知道男主大概率是要去新疆找自己的研究员母亲,协助她研制病毒疫苗,结果他的母亲是个学术疯子,利用完儿子后竟然让基地执行“零日计划”
置许肆于死地。
接着就是老套的剧情发展。
许肆对人类彻底失望,在基地人员执行“零日计划”
时反杀,屠尽研究人员,最后彻底放飞自我一路走一路收后宫。
问题就出在这儿,傻逼作者把他上面分析的剧情用一章就写完了,剩下的十多万字全拿来写遇到后宫、拯救后宫、纳入后宫、和后宫做羞羞的事。
以及花大量篇幅描写男主的王霸之气壮如公狗夜驭多人不在话下,后宫们的纤纤细指美腰朱唇欲拒还迎,哦对了,还有炮灰们的花式死法。
“傻逼作者,活该进去!”
在大量车里面发现少量剧情的鹿岑怒骂。
刺啦——
前方突然出现一个中年男人,马路杀手鹿岑开车向来横冲直撞,况且在末世路上的全是丧尸他撞起来更是毫无心理负担,冷不丁看到一个活人拦路他差点习惯性踩油门直接碾过去。
鹿岑被安全带勒得一口气差点没上来,打开窗没好气地说:“喂,大叔你干嘛呢?不好好躲家里出来横穿马路做什么?”
中年男人显然也被吓得不轻,半天吐不出个字来,鹿岑不想和别人废话,他没打算下车救人。
“末世先杀圣母”
这句话他一直奉为真理。
就他看的那几十本末世小说,不管主角能力再强,只要遇到弱小必定出手相助,而救了他们之后绝逼出事。
虽然他理解作者的难处,不这样设计情节的话剧情推不下去,但他又不是主角,他既没有男主许肆那样的不死之身,也没有全知视角,这就是本破凰文根本什么逻辑都没有。
大叔还是横在马路中间不走也没有新动作,鹿岑按车喇叭示意他让开。
谁知这边他刚起速,那边的大叔突然理智回笼竟朝兰德酷路泽的引擎盖上一扑!
电光火石间鹿岑猛踩刹车,好在速度还没提上去,不然以鹿岑的车技,这大叔绝对和他撞过的丧尸一个下场。
鹿岑再也忍不住,对着不知死活的胖子直接开喷:“大叔你要是嫌自己活得够长就把胳膊肘伸到丧尸嘴里去让它们咬一口,别来祸害我行不?”
一身的肥肉为中年男子散去大部分冲击力度,他揩了一把额头上的虚汗一扫之前的迷茫,媚笑着跑到鹿岑面前。
“小兄弟这是要去临时避难所?可否顺路载我一程?此后小兄弟要是有难处尽管向鄙人开口。”
哪来的古风大叔,鹿岑最听不得这种话,老觉得下一秒他就会在自己前面换上孔乙己的长衫开始之乎者也数茴香豆。
车上白色小狗摆件一晃一晃的,和胖子大叔身上的肥肉抖动频率出奇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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