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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愧是老店,做出来的蹄膀色香味那叫一绝。
程焕焕一手一个大蹄膀,啃的满嘴油光。
蹄膀一个最少有二斤,很快就把两个蹄膀消灭完了。
没吃过瘾,又要了一个。
服务员向她推销,“我们这里的炒猪肝也是顶顶有名的。”
程焕焕不是很喜欢吃肝一类的,但谁让今天高兴呢,那就尝尝吧。
也不知道人家大厨是咋做的,这是程焕焕吃过的最好吃的炒猪肝,相信将来也不会有比这更好吃的了。
就打包了一份,回家当夜宵吃。
吃饱喝足,结账的时候,程焕焕和在大商场一样,觉得自己的小手特别好看,小手一递信用卡,感觉特别有派头,“买单。”
服务员差点看花眼,不是没见过信用卡,而是程焕焕本来就手小,手指头又短又粗,整个人胖到一定程度后,手更没法看了,乍一看,还以为是猪蹄子呢。
“不好意思,我们这里目前只能使用现金。”
程焕焕撇撇嘴,右手依然拿着信用卡,她坐的是大厅,没进包间,大厅里不少吃饭的,她就是要让那些人羡慕她有信用卡,左手伸进小挎包里拿现金。
还不忘训服务生,“你们也是招牌店了,连信用卡都不能用,知不知道啥叫与时俱进?”
故意提高嗓门,让吃饭的都听见。
好让大家都看她的美貌和信用卡。
但是,几乎没人看她。
个别看过来的人,只给她一个嫌弃的眼神,没吃过红烧蹄膀,还是没见过信用卡,上这里摆谱来了,真讨厌。
服务员啥样的客人没见过,脸上陪笑,心里说乡巴佬,客客气气的把程焕焕送了出去。
程焕焕拎着买的东西,以及炒猪肝,坐出租车回家。
逛街可是个体力活,到家就累的犯困,把小可爱扔枕头边,直接呼呼大睡。
蹄膀吃的太饱,晚饭都不觉得饿,没有醒。
张志远和宋玉梅回来,她也不知道。
宋玉梅晚饭做了简单的炸酱面,和张志远吃了,洗澡,准备休息。
程焕焕这时候醒了,平时她就是这个生物钟,准备熬夜看光盘了。
一看时间,知道自己错过了晚饭,其实不吃也不饿,但不能不吃,她得养身体,一日三餐是最基本的。
到厨房看了看。
宋玉梅还真给她留饭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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