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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九章 平常的一天家兴会写信了(第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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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泉州冷不冷?多穿衣服。”

她把信封又翻了一遍,里面没有別的东西了。

她把信纸铺在柜檯上,用手把摺痕抹平,又看了一遍那两行字。

字写得歪歪扭扭的,大小不一,有的字大得像碗口,有的字小得像绿豆。

“金枣”

的“枣”

字写错了,上面写成了“束”

,下面写成了“木”

,整个字看起来像一个长了腿的盒子。

“好吃”

的“好”

字写反了,“女”

写在右边,“子”

写在左边,像一个站反了的人。

但这是他写的第一封信。

她把这封信折好,放进口袋里,拍了拍口袋。

然后她走到柜檯后面,蹲下来,从陶罐里捏了一颗金枣,放进嘴里。

金枣是先酸后甜,她嚼到了酸,没有嚼到甜。

她又捏了一颗,这一次嚼到了甜,但那甜很短,一下子就过去了,剩下的是苦,是那种从舌尖慢慢往舌根蔓延的、不容易被发现的但確实存在的苦。

她把那两颗金枣的核吐在手心里,攥著,站了一会儿。

“家兴会写信了。”

她对林清石说。

林清石正在后面的小屋里修理一个裂了缝的罈子,他用桐油和石灰调了腻子,把腻子抹进裂缝里,用手指抹平。

他听到这句话,手上的动作没有停,把腻子抹匀了,用湿布把边缘擦乾净,把罈子放在墙角晾著。

“他写的什么?”

他问。

“他说金枣收到了。

好吃。

问泉州冷不冷,让多穿衣服。”

林清石蹲在墙角,看著那只刚补好的罈子。

罈子是灰褐色的,裂缝从坛口一直延伸到坛肚,他补了很长一道,腻子的顏色比罈子浅,像一条白色的疤痕。

他伸出手,摸了摸那道疤痕,腻子还没有干,手指按上去留下一个浅浅的指印。

“他怎么知道寄到这里?地址是谁写的?”

他问。

陈阿圆想了想。

家兴才十一岁,他应该不知道泉州承天巷的地址,他应该不知道信要怎么写、信封要怎么填、邮票要怎么贴、信要丟进哪个邮筒。

“可能是阿母帮他寄的。

地址是阿母念的,他写的。

邮票是阿母买的。”

陈阿圆又想起了家兴——他蹲在灶台前,趴在灶台上,在一张从作业本上撕下来的纸上写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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