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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我国上证指数全年跌幅高达21.68%,是历史上的第三大年跌幅,由此造成的财富转移是天文数字。
土地转让过程中的被掏腰包
据钟伟计算,我国在土地转让中的损失实际上就是政府和开发商伸手掏腰包的过程。
仅仅是土地性质的改变,从原来的耕地变成商业用地,政府就能从中大捞一笔,开发商又能从中大赚一笔,就属这种性质。
外国人掏中国人的腰包
例如,主要途径有:中国人通过移民、留学、旅游等方式,把资产直接转移到国外去投资、消费;出口补贴退税(为了保证出口规模,压低出口价格,由政府来补贴企业的出口行为),实际上就是用公共财政补贴国外消费者,这个数额每年高达5000亿元;海外上市公司的分红,如中国石油在海外上市时融资29亿美元,可是在最初4年中给国外投资者的分红就高达119亿美元,相当于融资额的4倍;等等。
仅仅从中国石油、中国石化、中国移动、中国联通四只股票看,每年在海外的分红就超过1000亿美元,即六七千亿元人民币;可是回过头来看我国国内的股市,全部上市公司在过去18年里给全体股民的分红总额还才只有2000亿元人民币!
一个最新的例子是,在香港上市的国有企业“北京控股”
2010年全年盈利约8000万元人民币,其中有7000多万元用在股东分红上。
也就是说,首都机场高速公路的收费获益者除了企业就是境外股民。
先不说高速公路收费这种公共资源能不能变为企业的“摇钱树”
,仅仅从我国内地全体国民作为大股东出资人居然只能从中获益1/8(而且还只是挂在账面上),就完全应该怀疑这种盈利能力超强的国有企业为什么要跑到国外去上市、争先恐后成为海外上市公司了。
把国内赚的钱送到国外去,这种“利益输送”
令国民很受伤,无论如何也说不过去。
如果继续追问下去,我国海外上市公司每年分红多少究竟应该依据什么?由谁说了算?如果完全是企业董事会说了算,那还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干什么?如果国资委在其中把关了,又怎么会一方面要全体国民忍受高过路费,一方面又在股票分红上厚此薄彼——给海外股民分红是倾其所有,给国民分红只是意思意思[7]?
其他
如行贿受贿、提成回扣、人情往来等导致的财富转移普遍存在,并且渠道日益呈现多样化。
对此,长期以来既缺少系统调查,更缺乏相应的权威数据。
但简单推断就知道,这绝不是一个小数字。
其中虽然有一部分财富转移是会相互抵销的(如人情往来),但这种情形只是极少数。
尤其是在地位悬殊的人群中,人情往来不仅不可能对等,并且还会挟裹着种种灰色和暧昧在内,变成“一边倒”
。
从已公开的报道看,一些贪官污吏一个春节、一次儿女嫁娶、一场病生下来所收取的名为“人情往来”
、实则行贿受贿的数额就有几百万上千万之巨,这种财富转移力度有多大就可想而知了。
[1]孙立平:《贫富差距再思考》,《南方都市报》,2011年4月17日。
本章同。
[2]《2011年全国财政收入103740亿,财政支出108930亿》,中国经济网,2012年1月30日。
[3]也叫广义税收负担,包括税收收入、财政收入、国债收入和社会保障基金收入等。
[4]孙玉栋、史翔宇:《我国税收负担问题与新一轮税制改革》,《税务研究》,2011年第9期。
[5]俞靓:《美国人眼中的中国》,《中国证券报》,2011年1月24日。
下同。
[6]徐蕊、韩洁:《亚行:中国国企分红不足,建议国企上缴更多红利》,新华网,2011年10月2日。
[7]苏文洋:《国企海外分红要向国民报告》,《北京晚报》,2011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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