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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道的人,还以为韩晓在发神经。
此时的她,手速已经跟不上脑速。
因为考虑到晚上要出门,到家后也得十点、十一点左右,想来自己可能今天就再也没时间码字了,所以趁着阳光明媚的下午加码赶赶工。
当“letepsdescathrales(大教堂时代)”
循环播放到第四遍的时候,韩晓对于自己在写的这本小说有了无穷无尽的灵感。
她起初只是想熟悉一下晚上要上演的这部剧目,别跟个刘姥姥逛大观园似的,到时候光顾着看字幕,其他一概都不明白。
那怎么对得起如此昂贵的票价啊!
没曾想,播放起专辑中的第一首后,她就跟如有神助似的。
十根手指头显然已经跟不上脑子的速度了,她在后期便改为了语音输入。
以往,她很不习惯用语音输入的,相信很多作者都有类似的感觉。
大家始终觉得手指敲击键盘会比用嘴巴说出来的更为自然。
而且,语音输入很依赖标准的普通话,有点口音的话,错字率就会特别高。
修改起来也是件麻烦事。
韩晓:完全没预料到,原来音乐剧歌曲还能帮助创作的。
歌词是法语,完全不影响语音辨识。
她短短半个小时内就完成了将近三千个字,是平时手速的整整两倍。
韩晓:我应该早点听的!
宝藏歌曲啊!
沈希臣在床上不禁跟着曲调哼了起来,想起小时候第一次接触音乐剧时的那种兴奋感来。
但直到楼下循环播放到第三遍时,他就纳闷了。
看看时间也快到四点半,韩晓仍没来敲门,自己手机上设置的闹铃再过几分钟就要响起。
他简单收拾了下自己,迅速往楼下而去。
“咚咚咚。”
“来啦。”
韩晓依依不舍地离开键盘跑去开门:“咦,不是还有几分钟吗?你怎么自己起来了?”
沈希臣皱了皱眉头:“这首歌,你好像已经听了快十遍吧……”
韩晓惊奇:“有吗?”
沈希臣探头往里面看了看:“在码字?”
韩晓:“嗯。”
沈希臣苦笑着:“怪不得,我以为你是爱惨了这首歌,没想到你是把他当bg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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