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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前的谭宇,干什么事都咋咋呼呼的,恨不得全世界都知道。
追徐曼雪的时候也是,恨不得在脸上写“我喜欢徐曼雪”
六个大字。
但现在不一样了。
他知道怎么把事情做得体面,知道怎么照顾別人的感受。
他把求婚的地点选在徐曼雪有感情的地方,戒指选了低调但有品位的款式,嘉宾只请最亲近的朋友。
每一个细节都在为对方著想,而不是为了自己出风头。
这才是真正喜欢一个人的样子。
“行。”
陆然说,“证婚人我当了。
但你得给我写个词,我怕到时候站台上不知道该说什么。”
谭宇从口袋里掏出一张折好的纸,递过来:“陆哥我早就写好了。
你看看,有什么要改的。”
陆然接过纸,展开。
上面是谭宇手写的一段话,字不算好看但很工整,看得出来是认真写的。
“各位亲朋好友,今天我很荣幸站在这里,见证谭宇和徐曼雪这对新人的幸福时刻。
谭宇是我认识很久的朋友,他是一个什么样的人呢?他有点笨,做事容易衝动,说话有时候不过脑子。
但他有一个优点,他很真诚。
他对朋友真诚,对工作真诚,对爱情也真诚。
徐曼雪,谭宇可能不是你遇到过最优秀的人,但他一定是那个最愿意为你努力的人。
希望你们以后的日子,像《放羊的星星》的片尾曲唱的那样,不管遇到什么困难,都能彼此对望,相互扶持。
祝你们幸福。”
陆然看完,沉默了几秒。
“怎么样?”
谭宇紧张地看著他。
“写得不错。”
陆然把纸折好,放进口袋,“就是有一点要改。”
“哪里?”
“你说我夸你的时候,说你『有点笨,做事容易衝动,说话有时候不过脑子。
这些是你的真心话,但不是你这么个夸法。
你写的是证婚词,不是自我检討。”
谭宇愣了一下:“那应该怎么改?”
“就改一个字,把『笨改成『可爱。”
谭宇一脸问號:“可爱?我一个男的,用可爱合適吗?”
“合適。”
沈月歌在旁边插嘴,“徐曼雪就喜欢你这股傻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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