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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要看她更多的样子,想要和她多说一些话。
他是店家的最后一个客人,买完跑堂小二激情推荐的骨头之后。
老板把剩下的所有熟食都半买半送打包给他了,说这些东西放不过夜,干脆都给他吧。
杜常清道了谢,拎着东西要走,卖荤食的店家笑着对他说:“俗话说,读圣贤书、明君子理,小伙子念书要用功啊。”
杜常清一愣,方想起北幽有读书人着白衣澜衫的习惯,现在夜色深了,老板年纪又不轻,仅凭一盏灯,估计是认错了,以为他是个穷学生。
他穿了一身白衣,又习惯不戴任何佩饰,深夜出来买半价处理的熟食……
杜常清有些哭笑不得,但也没时间纠正他,摆了摆手示意老板认错了,便匆匆地走了。
读圣贤书、明君子理。
这倒确实是他年少时的座右铭,如今再次看见,很有些感慨。
他少时立誓,说此生不做伤天害理、有违人伦的事情。
那誓言也是从这句话中来的。
杜常清走进已经收摊的另外半条街,周身一下子就暗了下来。
他忽然想到:把自己的嫂嫂圈禁在床上,这守的是哪门子的礼法?
杜常清其实有理由为自己开脱:不这么做嫂嫂就会消失掉,他是在救人不是在害人……
有许多理由。
但是这一刻他承认了。
他清楚地知道不是的,没有理由可以给他开脱。
没有理由可以让他把自己塑造成一个“迫不得已的无辜的人”
。
他绝对不会把桢桢的下落告诉自己的兄长。
他不会这么做,桢桢喜欢兄长也不告诉,兄长会伤害她的。
他不是迫不得已的。
他喜欢和桢桢待在一起,他喜欢桢桢只能待在他身边几步远的地方……现在这样,他很开心。
“迫不得已”
的人,往往是苦大仇深的。
但是他不是,他开心又满足。
要是桢桢愿意对他笑一笑——像是新婚夜的时候,把她从张苍手里救出来时,她披散着头发,难受委屈得眼睛都红了,见他端着药进来,还是朝他笑——能看见那种笑容,他就没有什么别的奢求了。
要是一开始桢桢就是嫁给他的就好了。
杜常清不由得再度回想起来了那时的感觉。
他原本是想着出其不意把脚镯给桢桢扣上的。
就这么简单,没有别的心思。
但是一握上她纤细的脚腕,乃至动作太大让她整个人仰躺在锦被上的时候,好像事情就开始朝其他方向发展了。
而对那个方向他没有丝毫的了解。
她的绣鞋干干净净的,可能是因为一直没有怎么接触地面,踢在他腰腹间,用的力气不大,完全不痛,倒是脚腕上缀着的铃铛一直在响。
新婚夜她躺的那张床也是缀着铃铛,床铺摇晃起来,铃铛就会响。
他好像忽然有些懂了为什么会有铃铛。
又好像没懂。
周氏金店还开着,杜常清有些心烦意乱,下定决心不想那些他搞不懂的事情,一眼望进人家的店面,看见了两只簪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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