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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哲明怎么可能会忘。
有关他跟林屿洲在一起的那几年,每一件事他都记得很清楚。
他只是反应迟缓,像个行将就木的老人。
更重要的是,他没想到林屿洲还养着那两条金鱼。
金鱼的寿命长则十五年,短则两三年,林屿洲把它们接过去的时候,陆哲明已经养了一年多。
他给那两条金鱼取名,一个是他的偶像、20世纪肖邦演绎的权威鲁宾斯坦,一个是被誉为“钢琴魔术师”
的霍洛维茨。
他每天给它们弹琴,就好像在给伟大的钢琴演奏家们当门徒,祈祷某天能得到他们的点拨。
林屿洲第一次在他家注意到这两条金鱼,问他有没有给它们取名字,陆哲明把这两个名字说出口后,林屿洲呆了好半天。
“怎么了?”
(咳咳-乃乃没奶袋)
“没事儿。”
林屿洲弓着身子在那儿看金鱼,半晌笑着对陆哲明说,“还得是陆老师,这要是让我给取名,那就一个熊大,一个熊二。”
这些,陆哲明都清清楚楚的记着呢。
“我以为它们早就死了。”
陆哲明开了口。
“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把它们当成你留给我的遗产。”
陆哲明又是一愣,随即笑着说:“是,说出那种话的我,的确该死。”
“你知道我不是那个意思。”
陆哲明知道,可他现在没办法控制自己,只要开口就是些伤人伤己的话。
不如干脆别说了。
他不说话,大家都能好过些。
“当初我没问过,那现在过去这么久了,你能不能跟我说说,到底因为什么呢?”
林屿洲虔诚地看着他,“我不逼你,你想说就说,不想说,我们可以聊点其他的事。”
陆哲明觉得喉咙好像被什么堵住了,他有很多很多的话,可全都挤压在一起,变成了一团恶心人的呕吐物。
他说不出话,只能低着头皱着眉,像个十足的懦夫。
不对,不能说是“像”
,他根本就是。
一个不折不扣的懦夫。
林屿洲察觉到他的消沉,主动转移了话题:“开录音棚不轻松吧?怎么选了个那么偏僻的地方?”
“离我住的地方近。”
或许这个话题对于陆哲明来说终于不那么敏感了,也或许有上一个问题的对比,显得这道题很好作答。
他不加思索,直接了当就这么说了出来。
“你住的地方?”
林屿洲疑惑片刻,这才明白,“原来你搬家了。”
刚被陆哲明赶走的那两年,林屿洲经常到他家附近徘徊,也是因为这个,才在四年前撞见梁念知跟着陆哲明回家的一幕。
可三年前开始,他无论几点、什么日子,无论怎么在那附近转悠,都再没见过陆哲明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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