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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一天,当他们看着巴克大步走出营地时,约翰·桑顿这么说。
“大概是上帝造它时造坏了吧!”
比特说。
“没错,我也这么认为!”
汉斯附和。
他们看见巴克大步走出营地,却没看见它一走进森林就马上起了剧烈的变化。
它立刻变成原野的一部分,不再昂首阔步,而是蹑手蹑脚,像猫一般轻悄前进,化为阴影间忽隐忽现的倏忽鬼影。
它知道该怎么遮掩自己的行踪、该怎么像蛇一样肚子贴在地上爬行、该怎么腾跃袭击。
它能够捕捉鸟巢里的松鸡,杀死沉睡中的野兔。
那些花栗鼠只要迟一秒上树,就会被它凌空捉住。
对它来说,池塘里的鱼游得不算快,修补水坝的水獭也并不机警。
但它并不嗜杀成性。
它喜欢享用自己猎杀到手的食物,所以它只为食而杀。
正因如此,它会出于好玩之心,偷偷潜近松鼠身旁,在快捉到它们的时候又故意放走,让它们一面蹿上树顶,一面惊恐地厉声惨叫。
巴克乐在其中!
秋天时,大批大批的麋鹿成群出现,缓缓向南迁徙,准备在地势较低、气候较温暖的山谷过冬。
巴克已杀死了一头离群的小鹿,不过它强烈渴望一场更大、更凶狠的恶斗。
终于,它在小溪源头的分水岭上碰到机会。
那天,一头大公鹿领着二十多只鹿,穿越那片森林和溪流遍布的平原。
为首的公鹿脾气暴烈,足足有六尺多高,正是巴克渴望已久的强劲对手。
那头公鹿前后摇摆它如树枝般多叉的鹿角,总共有十四根叉枝,左右两端相距七尺多宽。
它一看见巴克就发出一声怒吼,小眼睛里烧起恶毒的光芒。
公鹿的腰前突着一支箭翎,更加说明了它的凶猛。
透过在原始世界狩猎习得的能力,巴克知道它要先设法让那头公鹿离开鹿群。
这可不是件简单的任务,它得在公鹿面前不断打转,又跳又吠,还得跟巨大鹿角和鹿蹄保持距离,否则一被扫到可是小命不保。
面对尖牙利齿的威胁,那头公鹿不能转身离开,那将令它颜面扫地。
它火冒三丈,但只要开始进攻,巴克就巧妙地撤退,佯装逃脱不了,引诱它继续前进攻击。
不过当公鹿一离开鹿群,就会有两三只较年轻的公鹿折回来攻击巴克,让受伤的公鹿趁机重返队伍。
所有野生动物都具有一股耐性,如同生命本身一样顽固坚持、不知疲倦。
就是这份耐性支持蜘蛛守护它的网,让猎豹缩起身子,静静蛰伏守候,无论多久都同样纹丝不动。
这份耐性在野兽狩猎其他动物时尤其显著。
如同此刻的巴克,它耐心地跟在鹿群两侧,阻碍它们行进。
年轻的公鹿被它激怒,母鹿替小鹿的安危惶惶不安,那头受伤的公鹿更是暴跳如雷。
这种情况持续了半天,巴克化为重重幻影,从四面八方进攻,如一道凶猛的旋风包围鹿群。
巴克把它的目标拉离鹿群,使它无法重返队伍。
猎物的耐心本就不如狩猎者,那头受伤的公鹿逐渐失去耐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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