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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刻看着那油光发亮的红烧肉,他忍不住咽了咽口水,伸手去拿筷子。
刚夹起一块肥瘦相间的肉,送到嘴边,手腕忽然被一把握住。
力道不轻不重,却恰好让他手指一松。
那块油亮的红烧肉啪嗒一声掉在地上,滚了半圈,沾上了灰尘。
沈恪盯着那块肉,心里惋惜得要命。
但这顿饭是别人做的,自己只是个鸠占鹊巢的陌生人,根本没资格抱怨。
只好用嘶哑的嗓音小声说:“好可惜……”
男人定定地看着他,看了很久。
久到沈恪开始不安,他才忽然轻笑出声。
狐狸眼微微弯起,苍白的脸上浮起一个温柔至极的笑容:“这顿饭就先不吃了。
我带宝宝出去吃餐厅,好吗?”
宝宝?
沈恪的眼睛瞬间瞪圆了。
等等。
这个称呼……
不会吧?应该不会是他想的那样吧?
这个男人和这具身体的主人是情侣关系?!
两个男生?他还以为是兄弟!
因为不舍得花钱买什么电子设备,他住院时妹妹就经常给他带小说漫画解乏,有一次还误带了一本,他看了半天才发现不对劲,问妹妹怎么打怪打着打着两个男主突然亲上了,对方支支吾吾地说那是“耽美”
,就是男孩子之间的恋爱。
沈恪并不歧视这种感情。
在他苍白的日子里,那些书本里描绘的无论性别如何都纯粹炽热的情感,是他对正常生活美好想象的一部分。
他渴望与人建立深刻的联结,渴望故事里那种可歌可泣的羁绊。
但知道是一回事,自己成为亲历者又是另一回事。
当虚构的情节突然变成自己必须面对的现实,当“爱情”
这个遥远又抽象的词汇,具化为一个陌生男人喊自己宝宝时,沈恪只感到一阵手足无措的慌乱。
要不就现在摊牌?直接说自己不是原主?可对方会信吗?会不会把自己当成精神病?
正纠结着,对方已经站了起来。
男人动作自然地端起那盘几乎没动过的红烧肉,连带着那盘青菜和那碗饭,一起倒进了厨房门口的垃圾桶里。
汤也被顺手泼进了水槽。
沈恪心疼得直抽抽。
太浪费了……真的太浪费了……
“走吧。”
男人走回他身边,朝他伸出手。
他的手指很长,骨节分明,在灯光下白得几乎透明。
“我带你去吃饭,嗯?一家空中餐厅,口味很不错,你现在胃不好,可以吃一些清淡的。”
他的声音很低,带着磁性的沙哑,语气温柔。
沈恪看着他伸出的手,犹豫了一下,还是把自己的手放了上去。
对方立刻收拢手指,将他牢牢握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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