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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家上上下下,都是老爷太太,少爷小姐,怎么可能跟一群棚户里的乡下人挤在一起排队?
只有她这个保姆家的孙女,凌晨四点,就得来副食品商店门前排队买肉。
副食品商店门口有人排长队,也吸引了很多拿着蔬菜来贩卖的农民,她顺带可以买点蔬菜。
篮子里就是她趁着排队的功夫买的蔬菜。
眼见林嬢嬢就要排到了,陈秀珠大声叫道:“嬢嬢,帮我买五花肉。”
“五花肉?”
林嬢嬢有些不解。
这个时代的劳动人民都喜欢吃肥一点的肉,宋家人基本上都喜欢瘦肉,要么排骨要么精肉,她嫁进宋家后,在家里从来没吃过肥糯润滑的红烧肉。
甚至去饭店吃上一口,宋明哲也会说她还是穷人的胃,才会喜欢这种高糖高油的东西,爱吃红烧肉成了她出身低的凭证。
活着的时候受气,死了难道还管他们?
“我做红烧肉。”
“好。”
林嬢嬢买好了肉,过来放进她的篮子里,五花肉贵,九毛六分,嬢嬢把四分钱还给她。
“你这个身体,是该吃吃红烧肉了。”
林嬢嬢提着菜篮子跟她一起往回走,“你们一大家子,他们坐在那里喝喝茶看看报,你要洗全家的衣服,一栋小楼要打扫,还要做一大家子的饭,还要去工厂上班。
人是铁饭是钢,光吃没有油水的怎么行?”
“是啊!”
陈秀珠点点头。
“我去红星买油条大饼,你等等我?你今天晕倒了,一个人走路,我不放心。”
林嬢嬢说。
陈秀珠笑了笑,林嬢嬢还是这么热心。
“咕噜”
一声,她的肚子响了起来,胃里空空的不适,让她想起了几十年前,物资紧缺的时候。
那时候,她每天早上四点半起床,先把一家子衣服分门别类地浸泡上,再把米浸泡好,等买菜回去,把封火过夜的煤球炉烧起来,烧上粥,出去洗衣服,洗到半当中,把煮粥的铝锅拿开,炒上当天一家子吃粥的小菜。
炒完小菜再出来洗衣服,等她洗完衣服晾好衣服,那一家子全都起来了,基本上都已经吃好了。
她刮一刮铝锅里剩下的那点粥,吃一口,小菜基本上是不会剩给她的。
饿着肚子,顶着星月出门买菜,做家务,最后肚里垫着些粥水,出门上班,直到中午食堂吃饭,才能填饱肚子。
“我去红星吃碗馄饨,吃饱了,就好了。”
陈秀珠说道。
“就是说呀!
怎么样也得先顾着自己。”
林嬢嬢说道,“就算你不能生又怎么了?你们家明哲要是没有你,肯定去大西北了,他们那种身份,能不能回来,还说不定呢!
你也别觉得自己欠他们宋家的。
你爸的病是他们家治的,可你们家有四个儿女,对吧?怎么就拿你一个抵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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