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难道自己喜欢李洲喜欢和男朋友多亲近就是有病?开玩笑!
高兰比较熟悉金陵的路况,她开著车带著李洲前往那家她口中无比好吃的烤鸭店。
李洲观看著沿路的风景,金陵真不愧是全华夏绿化最好的城市之一。
一路上路边的绿植的品种李洲压根就没见过。
前世经常刷到金陵因为绿化太好,野猪都泛滥了,经常闯入居民区和生活区。
半个小时后,车辆才停在了一个老旧的停车场。
两人下车后,高兰环顾四周,笑著对身边的李洲说道:“我小时候这里还不是停车场,有很多游乐设施,我经常来这里玩。”
“没想到我这个乡巴佬有一天也能吃到城里的大姑娘。”
李洲调笑道。
在明朝,高兰那就是根正苗红的京城人士了,而他就是典型的乡野村夫。
“討厌,说这些干嘛,只有肤浅的人才在乎对方的出身,朱元璋一个破碗能建国,谁嫌弃他乞丐出身了?”
“那倒是,小说都不敢这么写。”
李洲认同道。
开局一个破碗,最后建立一个帝国。
如果不是现实確实发生过这样的事,写成小说估计都会被读者骂作者真会yy。
“这附近离你家不远的话,会不会遇到你爸妈啊?”
李洲问道。
他还真有点害怕遇到高兰的父母,如果是正大光明的相处也就算了,他也有底气。
可是现在两人的关係实在是有些尷尬。
“哪有那么巧的事,我家里人不爱吃鸭子,只有我在家的时候我爸才会去买,他们基本不来这边的。”
高兰对父母几十年如一日的生活习惯了如指掌,她妈妈是个高中老师,上完课下班回家挺晚的。
老爸是个朝九晚五的公务员,下班后会在附近的菜市场买菜回家做饭,在她家,基本是她爸爸负责一日三餐。
高兰拉住李洲的手沿著这条老旧的街道走了五分钟,很快就看到了一家没门头招牌的烤鸭店。
进店后,李洲发现店內环境虽然很旧,但是却很乾净,高兰点了两碗鸭血粉丝和一只烤鸭后,找了个位置和李洲落座。
“怎么连门头都没有呢,万一无意吃过的人下次找不到怎么办?”
李洲问道。
“他们家很出名的,老板年纪大了,卖的太多身体吃不消,做餐饮很累,索性就能做多少卖多少了。
“可惜好吃的中餐很难做连锁,不然老板肯定能赚很多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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