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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有关王行的各种传记都记载其父为药店主人卖药事,但未明言店主姓氏。
张?《吴中人物志》卷九《逸民·王行传》云:“少贫,不知学,父佣于阊门徐氏肆。”
张其凎《元八百遗民诗咏》卷一云“王行,吴县人,幼随父依卖药徐翁家”
,当本此。
[45] 《逆臣录》卷一《王行供词》中自称“年六十岁”
。
其子王阿定供词中说:“不期奸党败露,将父王行问决了当。”
据此,洪武二十六年二月捕杀蓝玉后,王行随即牵连被杀,时年60岁。
正统时杜琼撰《王半轩传》却说他“以他事获罪,连坐以殁,实洪武廿八年二月十二日,年六十五云”
。
焦竑《国朝献征录》卷之百十六收《王半轩行传》,即为杜琼撰文,但未注明作者。
[46] 诸书记载王行在蓝玉家任教均只言及洪武二十四年以后的第二次,且多不实之词。
本文据《逆臣录》王行供词。
[47] 弘治《吴江志》卷十《荐举·葛德昭传》云:“弟德润与沈万三连婚姻,号四葛四沈,驰名四方。
子芳亦以人才拜礼部员外郎,俱坐党祸死。”
[48] 弘治《吴江志》卷十二《杂记》。
[49] 王锜:《寓圃杂记》卷五《王止仲》条。
[50] 孙蕡被杀,临刑前赋诗事见董《碧里杂存》等书。
[51] 嘉靖三十七年《吴江县志》卷之二十八《杂志·异闻志》。
[52] 弘治《吴江志》卷九《乡贤》。
[53] 弘治《吴江志》卷二十一《七言律》。
[54] 傅维鳞:《明书》卷五十一《纶浼志一》。
[55] 乾隆十二年《吴江县志》卷之五十六《旧事》。
[56] 上引王行作《清安堂记》;沈汉杰墓志铭也说他“善相土之宜……浸广先业”
。
[57] 弘治《吴江志》卷七《居第》。
[58] 隆庆五年《长洲县志》卷之十四《人物·沈玠传》。
[59] 光绪《周庄镇志》卷一《胜迹》。
[60] 《逆臣录》卷五《倪原吉供词》。
[61] 《明太祖实录》卷一六九。
[62] 原稿有:“清初谈迁途经交河县尹家圈,‘舟人曰:地名大柳树,有南京沈万三,北京大柳树之谣。
’注云:见谈迁《北游录·后纪程》。”
被编辑删去,遂致立论无据,有牵强之嫌。
——作者附识,1999年3月8日。
[63] 民国五年《交河县志》卷九《艺文志·清文》;卷七《人物志上·文学·王化昭传》云“王化昭,字痴园,岁贡生……道光间居京邸”
,与何绍基、刘樾等人交游。
[64] 弘治十一年《溧阳县志》卷四《人物志·出仕》。
[65] 弘治十一年《溧阳县志》卷四《人物志·寓居》。
[66] 康熙六年《溧阳县志》卷十《人物志下·文学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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