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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没忘,他果然没忘!
她等着妈妈回话,妈妈总得说点儿什么,她可能会反对,可能会问为什么,可能会说自己也一起去。
不过妈妈只是说了声“好啊”
。
弗兰西刷了碗,去糖果店买了礼拜天的日报,还跑了趟烟店给爸爸买五分钱的“花冠”
牌雪茄。
约翰尼非看报纸不可,而且还是每个版块都要看,连他本来根本不会感兴趣的社会版都不放过。
更糟糕的是,他每看完一则新闻,就要向妈妈发表一番评论,说着“这年头报纸上登的事可真离谱,你听听这个……”
弗兰西急得快哭了。
到了四点钟,约翰尼的雪茄早就抽完了,报纸也散乱地扔了一地,凯蒂听够了约翰尼的新闻分析,带着尼利去看玛丽·罗姆利了。
弗兰西和爸爸手牵着手出发了,爸爸穿上了自己唯一一套无尾礼服,戴着圆顶礼帽,看起来体面极了。
那是十月里明媚的一天,温暖的阳光和阵阵清风把海洋的气息洒满了每一个角落。
父女俩走过几个街区,又转过一个街角,就到了弗兰西去过的那个居民区。
正是因为布鲁克林这么庞大且杂乱,不同街区之间才会产生这么尖锐的差异。
这个街区的居民都是第五和第六代美国人,可是在诺兰家住的那个街区,如果你能证明你本人是在美国本土出生的,就简直跟说你是坐着“五月花”
号过来的差不多了。
弗兰西就是班里唯一一个父母双方都在美国出生的孩子。
新学期刚开始的时候,老师一边点名,一边叫被点到名的学生说出自己家族的背景。
学生们的答案也都很典型。
“我是波兰裔美国人,我爸爸是在华沙出生的。”
“我是爱尔兰裔美国人,我爹娘都是科克郡(6)来的。”
老师点了诺兰这个名字,弗兰西骄傲地答道:“我是美国人。”
“我当然知道你是美国人,”
那个很容易发脾气的老师不耐烦地说,“你祖籍是哪里?”
“是美国呀!”
弗兰西说得更骄傲了。
“你是好好告诉我你父母都是哪里来的,还是要我送你去见校长?”
“我父母都是美国人,他们都是在布鲁克林出生的。”
所有孩子都转过头来,惊讶地看着弗兰西,她的父母居然不是从以前的国家过来的!
听见老师说:“布鲁克林?哼,这么说的话,你的确是美国人。”
弗兰西既骄傲又快活。
布鲁克林多棒啊,她想着,只要出生在这里,就能自然而然地成为美国人!
爸爸对弗兰西讲了这个奇怪的街区的事,他说住在这里的人家在一百多年以前就已经是美国人了,他们大多数都有苏格兰、英格兰和威尔士血统;家里的男人很多都是做细木工或者家具工匠的,总是和金色、银色还有黄铜色的五金件打交道。
他向弗兰西保证,改天带她去看布鲁克林的西班牙人聚居区。
那里的男人们都是卷雪茄的手艺人,而且他们每天都会拿出一点钱凑份子,干活的时候雇个人读书给他们听。
这个人读的也都是些很高雅的文学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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