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里屋,蜷成一团的怪物疯狂渴求着血肉。
温初很傻,就像时临说的:他们怪物普遍不聪明。
所以,当温初感到疼痛,快晕过去,觉得自己大概命不久唉时,他就想吃肉。
怪物吃饱了,就不会再疼。
滚在地上的粉色透明触手全都被弄脏。
黏腻的透明液体混着血水,尘埃,沾在上面,把怪物变得狼狈。
温初的手紧紧抓着自己,尖锐的指甲一不小心就没入皮肉,但他满头大汗,体验不着。
突然,一根触手踢翻一面的书柜。
接着,门边传来拍打声。
“老婆,老婆!”
小怪物,你可千万不要出事啊!
最终,时临还是忍耐不住,闯进怪物的领地。
然后就被触手缠住。
肉!
地上的怪物已经分不清时临和食物的区别。
怪物就是这样的,当自身遭遇危机,六亲不认。
所以温初才把时临关门外。
靠!
时临在心底骂了一句,然后迅速打掉那些缠上的触须。
他没有心情cosplay。
小怪物也不会是黑寡妇。
一个屋子的面积明明那么小,可时临关是要靠近温初,就费了好大功夫。
终于,时临扛着一堆突然变长几倍不止的触手扶起温初,然后……温初一口啃在时临肩膀上。
那里装了一处小喷泉。
时临皱眉,忍住痛道:“老婆,不疼了。”
他的手落到温初后心。
治愈因子跟不要钱似的钻入温初身体。
温初的意识好像渐渐回来了,第一时间,他觉得小腹涨痛。
然后,嘴里有股血腥味。
他可能……差点隔着衣服,撕下一小片时临。
伤口太深以至于温初松开时临时,时临都觉得:老婆,你不是又咬了我一口吧?
时临眼前发黑了。
他只是个软饭男,如果比起忍饥挨饿,他比不过温初。
更何况是比对疼痛的忍耐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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