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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一停我就要跳下去,可有史蒂文斯在身边,谁也别想动弹一下。
眼下,那马车又越跑越快,要是我从马车上跳下去,就得给车轮子碾成齑粉,那车轮子比我的四个手指头还粗——假使那神经快崩断了的史蒂文斯没有先一枪打死我的话。
到底是给甩出马车摔死,还是因为企图逃跑丢了小命,我倒没具体考虑哪种死法更好些。
可我突然想到,一旦我们抵达山脚,我就可以安然脱险,因为如果赶车人转弯太急的话,马车的一侧就会脱落,而我恰好就坐在那一侧。
上帝保佑,这主意真够糟心的,而且我还不知道为什么糟心。
于是我便集中精力考虑跳车。
山脚下的那个急转弯足够甩掉车轮。
我知道赶车人得放慢速度,急转向左边,再走上通向费里的大路。
不管怎么样,他必须得放慢速度。
我决定到那时候动手。
跳车。
安德森也打着同样的注意。
他说:“一到山脚下,我就跳车。”
我们到达山脚之前,有一个较缓的转弯,我们来到附近,急转向波多马河,这时我们俩都明白自己要大失所望了。
大道上赫然出现一队士兵,正在路口大步行军,这时赶车人正朝他们冲过去。
他看见那些兵,倒也没放慢速度,上帝保佑他,他直接冲到那个丁字路口,拼命催着马,直接撞到队伍里面去了,那些兵被我们冲得一哄而散。
接着他往后一退,左转,用马鞭一刺,马头高高扬起,接着他将马鞭搭在马背上。
那黑鬼指挥马儿的确是有一套。
一眨眼工夫,我们和那些当兵的之间便拉开了一定的距离,这样做很有必要,因为一旦他们缓过神来,看见这帮破衣烂衫的黑鬼驾着华盛顿上校体面的马车,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就会抽出家伙,二话不说就动手。
子弹可就嗖嗖地过来了。
可赶车人赶到前面去了,我们就在山路的转弯处甩掉了他们。
我们现在已经看得见费里镇了。
我们还得过河。
可是已看得见前方的硝烟,听得见枪声。
似乎打得正激烈。
面前的道路不时有士兵跑来跑去,哪支部队都有,哪个州都有,身上的军服各不相同,他们互不相识,二话不说就放我们过去了。
他根本不知道我们身后的军队正朝我们开枪呢,我们身后的枪声早已融入了波多河对岸传来的隆隆炮响。
谁也不知道别人在干啥。
赶车人这招儿使得漂亮。
他赶着马车从他们身边走过,嘴里吆喝着:“我车上是上校。
我车上是华盛顿上校!
他要用自己交换人质!”
人们便左右分开,让我们通过了。
根本没人阻拦,这可苦了我,周围全是兵,我就不能溜走了。
我还得继续坚持。
正所谓冥冥中自有天意,我们到达BO大桥时——桥上全是兵,都快给踩塌了——华盛顿上校信守了诺言,一字不落地说了那番话,对方一挥手,我们便顺利过桥了。
有些人还冲着欢呼呢:“上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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