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让那为奴的永世不得翻身!”
“说得好!”
这俩活宝你一言我一语,简直成了荷兰佬儿亨利酒馆的众矢之的,两个人周围一米五之内起码围上来十个人,其实那些跑买卖的,摩门教徒、印第安人、妓女——包括约翰·布朗本人——本可以趴到爹耳朵旁边,一句悄悄话就能救他一命,因为堪萨斯边境地界就是为了黑奴这档子事儿才给卷到战争里头的。
劳伦斯城遭了劫。
总督跑得没了影,根本没有王法。
从帕尔米拉来到堪萨斯城的白人拓荒者全都给密苏里州的驯马师身上踹了个遍。
可爹什么都不知道。
他从来没踏出荷兰佬儿的酒馆方圆一千六百米。
然而大家全不吭声。
爹这个宗教狂热分子手里一把剪子夹得咯咯响,嘴里呵呵傻笑。
“哦,圣灵可是要来了!
基督的鲜血!
错不了!
把那秸秆子剁碎!
剁碎!
我觉着我已得见我主真颜!”
酒馆蓦然安静了。
荷兰佬儿亨利偏挑这工夫走了进来。
荷兰佬儿亨利·夏曼是个虎背熊腰的日耳曼种,光脚也足有六掌[2]高,肥掌酷似剁肉刀,唇色如同小牛肉,嗓门高得像打雷。
他是我的主子,我爹、我姑姑、我姑父,还有几个印第安女人也是他的人,而且归他独享。
说起那荷兰佬儿,就算买个白人来使唤也不是办不到。
爹是头一个进门的黑奴,所以有点儿特权。
想来就来,想走就走。
那荷兰佬儿晌午照例来收钱的时候,爹就打开藏在理发椅背里的雪茄盒子,老老实实地奉上钱去。
这一天偏就逢着中午。
荷兰佬儿走过来,伸手到爹的理发椅背后,打开盒子,拿了钱,转身刚要走,一眼瞥见坐在爹椅子上的老家伙,觉得碍眼。
“你看着怪眼熟的。”
爹说,“你叫什么名字?”
“舒博尔·摩根。”
那老家伙说。
“你到我们这地界儿干啥来了?”
“找活儿干。”
荷兰佬儿犹豫了一刻,斜眼睨着老家伙。
他觉着怪不对劲儿。
“我屋子后头有些木头等着劈。”
他说,“半天给你五十美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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