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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怀夕下手极稳。
他没用蛮力,而是用药锄一点点剔除泥土,遇到盘根错节的地方,就用手指去抠。
沈空青蹲在他旁边,托着下巴看。
这男人认真干活的时候,确实有点要命的帅,侧脸线条锋利,鼻梁高挺,汗水顺着鬓角滑下来,流过下颌线,最后滴进领口里。
“看够了吗?”
叶怀夕头也没抬,手里动作不停,“再看收费了。”
沈空青脸一热,伸手戳了一下他的肩膀:“少贫嘴,左边那根须子别弄断了。”
半个小时后。
五株品相完美的野山参整整齐齐地摆在草地上,最大的一株,芦头长得像个小老头,根须密密麻麻,铺开来有巴掌大。
“收起来吧。”
叶怀夕站起身,拍了拍手上的泥,背过身去,看向远处的树林,“走吧,前面有个溪谷,带你去吃点好的,我再去看看有没有野鸡。”
他自然地牵起沈空青的手,掌心的泥土已经被他刚才在草叶上蹭干净了,只剩下粗糙的温热。
溪谷就在两里地外。
水流清澈见底,撞在石头上溅起白色的水花。
叶怀夕让沈空青坐在石头上歇着,自己挽起裤腿下了水。
没过几分钟,他手里就多了两条处理干净的鱼,腰带上还挂着一只刚才顺手打的野兔。
剥皮、去内脏、清洗。
动作行云流水,没有半点拖泥带水,那把军用匕首在他手里转出了花,比手术刀也不遑多让。
他在河滩上架起火堆,从随身的挎包里掏出一个小铁盒。
打开一看,盐巴、辣椒面、孜然粉,一应俱全。
“你随身带调料?”
沈空青有些惊讶。
“野外生存必备。”
叶怀夕熟练地给兔子刷上一层油(也是小瓶装的),架在火上烤,“以前执行任务,有时候要在林子里趴半个月,嘴里淡出鸟来的时候,就靠这点念想。”
火舌舔舐着兔肉。
油脂被烤出来,滋滋作响,顺着肉纹往下滴,落在火堆里爆出一团小火苗。
一股浓郁的肉香瞬间在溪谷里炸开。
【跑跑:“啊啊啊!
宿主!
我要疯了!
这是什么味道!
虽然我是数据流,但我感觉我的代码都在流口水!
快!
统要吃!
给统尝一口!”
】“你一个统,吃什么兔子?不怕短路?”
【跑跑:“你可以兑换‘味觉共享’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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