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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居然习惯了一只狐狸的存在。
习惯早上被舔醒,习惯煮粥的时候多放一碗水,习惯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旁边有个毛茸茸的东西靠着,习惯下雨天怀里多了一个暖烘烘的小火炉。
他习惯得那么自然,自然到他花了很久才意识到——他已经很久没有想过“怎么回去”
这件事了。
以前每天晚上,他都会躺在床上想:明天说不定就回去了,再忍忍。
现在他躺在床上,想的是:明天阿绯想吃糖人,得下山一趟。
这个变化是什么时候发生的,他说不清楚。
可能是阿绯把尾巴搭在他身上说“盖被子”
的那个夏夜。
可能是阿绯蹲在窗边看雨,说“以前下雨都躲在树洞里”
的那个雨天。
可能是阿绯帮他点墨画符,然后被他揉着脑袋叫“福星”
的那个下午。
也可能是更早的时候——那个月圆之夜,他回头看见那双眼睛,决定把狐狸捡回家的那一刻。
把一个狐狸当知己,说出去大概会被笑死。
但他就是当了。
不是因为它毛茸茸的可爱,不是因为它的尾巴暖烘烘的舒服,是因为——
是因为阿绯看他的眼神。
那只狐狸看他的时候,眼睛里有光。
不是妖术,不是幻术,就是单纯地、认真地、毫无保留地看着他。
从小到大,从来没有人用那种眼神看过他。
在大学里,他是那种可有可无的人。
上课没人记得他的名字,聚会没人叫他,朋友圈点赞都凑不齐十个。
他习惯了,觉得无所谓,反正他也不在乎。
但现在有只狐狸在乎他。
在乎他有没有盖被子,在乎他碗里还有没有肉,在乎他一个人躺在院子里晒太阳的时候会不会无聊。
清羽觉得,这大概就是他穿越过来最大的收获。
不是那一身用不上的修为,不是这个破道观,是这只傻狐狸。
但清羽没有表现出来。
他继续吊儿郎当,继续嬉皮笑脸,继续在阿绯面前装成一个不学无术的废物道士。
不是不信任,是害怕。
他怕阿绯知道真相之后会失望。
“你根本不是道士?你其实是个冒牌货?你之前都是在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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