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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淖记事是怎样写出来的(第4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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尤其使我惊奇的,是她原来还挺好看。

她当了挑夫了!

一百五十斤的担子挑起来嚓嚓地走,和别的男女挑夫走在一列,比谁也不弱。

这个女人使我很惊奇。

经过四十多年,神使鬼差,终于使我把她的品行性格移到我原来所知甚少的巧云身上(挑夫们因此也就搬了家)。

这样,原来比较模糊的巧云的形象就比较充实,比较丰满了。

这样,一篇小说就酝酿成熟了。

我的向往和惊奇也就有了着落。

至于这篇小说是怎样写出来的,那真是说不清,只能说是神差鬼使,像鲁迅所说“思想中有了鬼似的”

我只是坐在沙发里东想想,西想想,想了几天,一切就比较明确起来了,所需用的语言、节奏也就自然形成了。

一篇小说已经有在那里,我只要把它抄出来就行了。

但是写出来的契因,还是那点向往和那点惊奇。

我以为没有那么一点东西是不行的。

各人的写作习惯不一样。

有人是一边写一边想,几经改削,然后成篇。

我是想得相当成熟了,一气写成。

当然在写的过程中对原来所想的还会有所取舍,如刘彦和所说:“殆乎篇成,半折心始”

也还会写到那里,涌出一些原来没有想到的细节,所谓“神来之笔”

,比如我写到:“十一子微微听见一点声音,他睁了睁眼。

巧云把一碗尿碱汤灌进了十一子的喉咙”

之后,忽然写了一句:

不知道为什么,她自己也尝了一口。

这是我原来没有想到的。

只是写到那里,出于感情的需要,我迫切地要写出这一句(写这一句时,我流了眼泪)。

我的老师教我们写作,常说“要贴到人物来写”

,很多人不懂他这句话。

我的这一个细节也许可以给沈先生的话作一注脚。

在写作过程中要随时紧紧贴着人物,用自己的心,自己的全部感情。

什么时候自己的感情贴不住人物了,大概人物也就会“走”

了,飘了,不具体了。

几个评论家都说我是一个风俗画作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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