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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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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郑沅入了这副身体,永和宫的书房便一直闲置着。

从御花园回来,她破天荒地将落尘的书案清理了一番,将裴洵给她的书摆在正中,一页一页翻开细看。

裴洵说这字帖是他启蒙时所用,果不其然,纸张空白处还有些许批注感悟,字迹部分稚嫩工整,部分舒展飘逸,可见应当被原主人不止一次临摹过,是以连进步的痕迹也记载其中。

书页虽然已泛黄发软,但无任何缺失污迹,裴洵保存得极为精心。

郑沅唇角不自觉扬起,心想,这和他严谨又细致的性格还真是相得益彰。

知雨在一侧,见公主凝视良久,问她:“公主想习字吗,要不要奴婢研些墨?”

郑沅说好,见桌上摆的胡桃木笔架上就挂着一只白玉为杆的兔毫笔。

她取下来,握在手中端详,心道果然是晶莹剔透,触手生温,如此珍品,只挂在案头看着也是赏心悦目的。

“殿下从前最爱这只毛笔,说是只有它,写起来最为顺手了。”

郑沅闻言,抬头看她。

知雨却只是低头,用铜勺往她面前的砚台里添了几滴清水,葱段一般的手指持着乌金墨条,力度适中,急缓有度,如此反复几回,墨研好了。

知雨曾跟她提及,她们姐妹俩是因为家境贫寒才入了宫做宫女,自小与自己一样没有机会入学堂,但郑沅眼见她动作如此娴熟,应当是经常在从前的熙和长公主身侧侍奉笔墨耳濡目染的缘故。

可民间明明传闻,陈挽此人骄奢淫逸,不好诗书,是个不学无术、大字不识的睁眼瞎。

近日来,她屡屡将从前对长公主的印象和身边残存的痕迹做对比,心中已然有些猜测,然尚需验证。

既然长公主并非睁眼瞎,那她这个冒牌货自然也不能是,否则早晚会被戳穿。

郑沅从书架找来一张宣纸,用笔轻蘸墨汁,一笔一划无不对照书册上的笔迹,然而习字远远没有她以为的轻松。

字没个字形,墨晕染开,成了一团。

裴洵的评价没错,她这手字简直是在糟蹋宣纸。

方临摹了两页,手臂就开始发酸发抖,郑沅泄气地将笔往砚上一搁,左手锤了锤发酸的胳膊。

她盯着因为力道过重导致被墨迹的纸张,玩笑着想这大概也是笔迹苍劲、力透纸背的一种吧。

玩笑归玩笑,练还是坚持练的,只是如此半月,进步仍不明显。

郑沅书信一封,送到裴府,询问心中疑惑。

翌日,裴洵回信,问她用的什么笔,郑沅如实回答,裴洵很快再次回信,道兔毫的笔质地柔软,需要控制力道,不适合初学者,建议她换。

随信附上的,还有一只小叶紫檀做笔身的狼毫毛笔。

郑沅坐在摇椅上,借着窗棂透入的天光将笔细赏了好一番。

她捂着心口,感觉那里像是被人浇上了一壶温水。

自己从不曾对此等舞文弄墨之事上过心,也不曾收过什么像样的礼物。

虽然进宫以来,数不尽的财宝流水一般被抬进永和宫,但她总觉得那些东西都是送给“熙和长公主”

的,只有眼前这只笔,是送给自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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