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几人意外汇合的地方,已经接近南疆边界。
多得沈素之前执意毁尸灭迹的要求,正道门人又在瘴气林损失殆尽,时至今日,中原武林也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身在南疆,且插手了分鹿门一事。
他带着河蚌与丰念恩,尽量赶着夜路,总算是有惊无险地走到这里。
——至于一路上偶遇的散兵游勇,纵然今日的小李飞刀已经不比从前,也不是这些人能对付得了的。
李寻欢偏头低咳几声,他本就伤势未愈,到如今更是雪上加霜,但除了这无法压制的咳声之外,他没有在两个姑娘家面前显露出一点怨气抑或厌倦。
就算铁传甲已经赶到了,李寻欢不必再一个人独自支撑,他也只是冷静地安排着:“我与沈素有些招眼,不宜再与大家同行。
传甲,你去寻两辆马车,我们分开走。”
言语之间,既没有如释重负的轻松,也没有逃出生天的庆幸。
“到了李园再会合。”
丰念恩却提出了不同的意见:“兄长,我想去江南。”
李寻欢一怔。
妖血入体后,分鹿门小姐的变化不可谓不大,容貌全改倒还在其次——毕竟美人在骨不在皮,纵然换了一副面容,但她大家闺秀般的气质摆在那,现在也好看得让人眼前一亮,如玉兰垂露,清丽柔美。
可她显然在有意纠正自己从前的习惯。
比如把李寻欢这位“表哥”
唤作“兄长”
,比如学着照顾笨手笨脚的河蚌,比如让河蚌和李寻欢习惯把她叫做“念恩”
。
李寻欢甚至总能看见她在练字,捡一截树枝,不厌其烦地在地上写了无数遍,如同将将启蒙的孩子,从横竖撇捺开始重新练起,一笔一划地耐心修改着。
——一点一滴地,她在主动抹去属于“林诗音”
的痕迹。
李寻欢看着她的时候,偶尔会有些恍惚,只觉得分鹿门一朝覆灭后,直至沈素舍身,于林家表妹而言,才是一场碎骨重塑的重生。
与之相比起来,竟连融合妖血都算不上什么了。
“念恩……”
分鹿门小姐垂眸一笑,柔声道:“母亲出身江南,我幼时去过一次,如今记忆已然模糊了,仍对那里的烟雨山水心向往之。”
这自然不是借口。
她与李寻欢共同的外祖,正是江南礼教传家的名门。
丰念恩的母亲外嫁南疆,先前死于正道门人之手,连尸骨也寻不回来了,这一生再也无法重返故里。
细细想来,这该是她心底的一件憾事。
丰念恩说自己向往江南,确实是她的心里话。
但这并不等同于她不是在拒绝李寻欢。
“兄长想要照顾我,念恩心里感激,但我总不能就这么让你照顾一辈子。”
分鹿门小姐伸出手,理了理盖在沈素身上的外衫,语气放得极轻:“我眼下没有性命之忧了,也不会被什么人认出来,兄长不必再时时担心我,尽管去做自己想做的事。”
虽然李寻欢没有说出口,但丰念恩大概能猜到他的打算。
等回到李园后,他一定会好生照料她,让她继续过着衣食无忧的生活,活在李家的羽翼下,一如从前在分鹿门的时候,继续做她锦衣玉食的深闺千金。
她自小到大也都是如此。
但如今的丰念恩不想继续下去了。
——因为世上没有不透风的墙。
人间再也没有“林诗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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