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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红楼又何妨(第1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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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读《红楼》又何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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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读的书未读,不该读的书偏要你读,那真是读书人的大不幸。

读书,目的无非有二,一曰求知,一曰消遣,这两者,界限也不是非常泾渭分明的。

求知的阅读,未必得不到消遣的效果,同样的道理,消遣的阅读,也应该能够获得求知上的满足。

至于文学作品的阅读,消遣,通常都是第一位的;求知,则是次而又次的事情了。

我认为,凡读《红楼梦》的人,百分之九十九点九九,都是为了消遣,求知者,顶多也就只有百分之零点一的样子。

别小看这百分之零点一,感觉很少,其实以中国读书人口来计算,那可不是小数目。

因此,中国的红学家才特别特别地多,而且多到可怕的程度。

红学家一多,就容易生事。

最近有些红学家表现出一种焦躁的情绪,就是因为有人作了调查,居然有对《红楼梦》死活读不下去的读者,便不很开心了,这当然大可不必。

于是,唠唠叨叨,犯了祥林嫂的毛病,这怎么可能呢?这怎么得了呢?这怎么应该呢?怎么能如此对待中国文学的瑰宝呢?这怎么、这怎么地说了许许多多。

其实,对一本书死活读不下去,是一种谁都会碰上的阅读现象,有的人喜欢读节奏明快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读耐咀嚼、耐品味、余韵悠长的文学作品;有的人喜欢文学作品中“孤舟蓑笠翁,独钓寒江雪”

的实实在在,有的人喜欢读完一部作品后,所享受的“曲终人不见,江上数峰青”

那空灵邈远、绕梁三日的感觉。

有的人喜欢《水浒传》砍砍杀杀、血飞肉溅,不一定喜欢《红楼梦》的卿卿我我、尔侬我侬;同样,喜欢《红楼梦》里那种缠绵精致、妩媚婉约,肯定受不了《水浒传》里的大块吃肉、大碗喝酒。

萝卜青菜,各有所爱,这是最起码的真理。

所以,不读《红楼》又何妨。

为求知,阅读的选择面可能较小,给你哪本就得读哪本,譬如教科书。

而消遣,那就等于进入了大展手脚的广阔天地。

尤其到图书馆,若能进入书库,根据自己的兴趣、爱好、习惯、脾胃,愿意挑哪本就读哪本,那是何等的快乐?然后选中三本五本,背回家去,或坐或躺,读得下去就读,读累了放下,那种选择的自由,恐怕就是消遣读书的最高境界了。

这时候,你就觉得中国古代的线装书,是多么了不起了。

薄、轻、软,直排,可卷可折的文言文书籍,最适宜懒人卧读了。

我是懒人之一,我特别愿意临睡之前翻翻书,厚书一般都不在选择之内,撑一会儿胳膊就酸了,白话文总要掀页,动作频繁,也蛮麻烦,文言文最好,看着看着,就入梦乡。

王云五的《万有文库》,有一部十六分册的《石头记》,附有插图和多家评点,独不收自作多情的脂砚斋,堪称一绝。

此书除了字体稍小一点外,我认为应该是最好的《红楼梦》版本,我就是从那部书一本一本读这部不朽之作的。

鲁迅在《病中杂记》里,赞美了线装书的优越性,因为西装革履的精装书,只能正襟危坐地阅读。

一部书,太厚,太大,太重,是有一点巨无霸拒人千里之外的气势。

我记得有一部法国作家马赛尔·普鲁斯特的名篇巨著《追忆似水年华》,那是我的一部死活读不下去的书籍。

二十世纪八十年代,此书相当风行,大有不读此书,焉谈文学之势。

那书很厚,二百多万字,超过《红楼梦》几倍,比一块砖头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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