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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人的压轴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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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狗打架,狗翻脸,是《红楼梦》最后一出丑剧。
只要成为社会毒瘤的小人存在,这“恶狗村”
的旧戏码,总是要不断上演的。
《论语·里仁》里有一句话:“子曰:‘不仁者不可以久处约,不可以长处乐。
’”
译成白话文,是这样的:“没有仁德的人,不能够长期处于穷困之中,也不能够长期处在安乐之中。”
这句话的含意是,要看到不仁者的这种不安于位、不断折腾,总要闹得鸡犬不宁的实质。
仁,是君子之道。
仁者的原则,是奉行道德,讲求信义,实施博爱,与人为善。
而不仁者,缺乏最基本的做人准则,心凶性险,意奸志隳,崇尚恶的哲学,专门做君子所不齿的事情,以达到损人利己的目的。
不仁者,也就是我们常常说的小人。
小人,是社会中一个永远不安定的因素。
所以,每个人在他的一生中,在他生活的圈子里,都会碰上明显的或不太明显的小人,都会受到他们明显的或不太明显的伤害。
当然,不仁者也不总是一副面孔,有的道貌岸然,心存奸诈;有的獐头鼠目,狗脸狰狞;有的狡猾阴险,笑里藏刀;有的好话说绝,坏事办尽。
形形色色,不一而足。
闹的方式方法,也各有高招,不尽相同,但用别人滴下的鲜血,染红自己顶子的目的,古往今来,却是绝对一致的。
年轻时代的鲁迅先生有诗云:“我以我血荐轩辕。”
老实讲,这血流得还是值得的。
可有的时候,若“我以我血喂爬虫”
,“我以我肉饱小人”
的话,那才是叫正直的人为之气短呢!
我们或目睹,或亲历,文化界这种被小人明算或暗伤的故事,还少吗?岂止是“文革”
当中的例子呢?
在中国古典小说中,对于那些十恶不赦的元凶、杀人如麻的暴君、穷凶极恶的贪官、残虐无辜的军阀等等,刻画得比较淋漓尽致。
但对于那些常在身边出现的不那么明火执仗的小人,特别是以斯文面孔出现的小人集群,则缺乏比较传神的典型描写。
凡小人,无论是凶神恶煞,张开血盆大口,还是彬彬有礼,微笑着将刀子扎进你的心窝,实质上都具有犬科动物的特性。
咬住一口,死不肯撒嘴,小人这时更接近于狼;一见主子,迫不及待地摇尾巴,小人这时就完全是狗。
但小人常常不如狗,狗只忠于一个主人或主人的家人,而小人则可能周旋于数个主人,同时获得多份骨头。
落单的时候,狼就变成了狗;而成群的时候,狗也会变成狼。
小人凑在一起,绝不会有好事情。
《红楼梦》中“欣聚党恶子独承家”
这一回,恐怕是古今文学画廊里相当成功地表现这种小人集群的笔墨。
看那一出不人不鬼、乌烟瘴气的丑剧,高鹗先生能够写到如此出神入化的地步,谁能不为之喝一声彩呢!
然而,自从鲁迅先生给高鹗定性,加上“闲且惫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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