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茗烟的奴才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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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哪间大学要开一门《奴才学发凡》的课程时,贾宝玉的这个小厮,绝对可以聘来当个博导。
如果说《红楼梦》这部书里,基本上可分为主子和奴才这样两部分人物,那么,能与称得上“富贵闲人”
的主子身份相匹敌、活得自在而又滋润的奴才,大概要算贾宝玉的小厮茗烟了。
这主子,这奴才,真是很匹配的一对。
做奴才,能混到这么得意的一步,不容易!
而且,最让别的奴才同伴羡慕不已的,是这小子也不见太费心巴结、费力做事,就得到了这份功德圆满、优哉游哉的肥差,好事有他的,孬事摊不上,因此很让有些人眼红眼馋。
我就常常羡慕我周围的那些很讨领导欢心,很得诸多便宜,而且还不是十分下作地去拍马屁,按鬼子的话说“狡猾狡猾”
的朋友。
奴才,是中国封建社会中特定的一种职业,男性都称奴才,女性有时也称奴婢。
专门为主子服务而无独立人格,专门听主子使唤而无自我尊严,专门以主子意志为指南而无自我意识的人群。
民国以前,当奴才是光明正大的,有的人想当奴才还不得呢。
民国以后,提倡平等,觉得奴才二字,总是太不雅了,遂没人自称为奴才了。
没有了奴才,不等于奴才思想也随着封建社会的推翻而绝迹。
更不等于奴才哲学也随着新兴政权的建立而消失。
只要这个世界上存在着强与弱、大与小、高与低、多与少的差别,若是茗烟还活着,一定会发现,志同道合者还不少咧!
所以,有奴才思想的人,却未必随着封建社会的推翻而绝迹。
所以,“反封建”
三字,断断不能说已经彻底完成了。
譬如,在学术界,在文学界,或其他什么界,那些一定要把自己划属于哪个门头,附庸于哪个名流,甘心马前鞍后跟随,低声下气侍奉之辈,估计他们心灵中这种奴才劣根性,比小厮茗烟也好不到哪里去!
至今我们还能看到所谓的红学一众,门派分割,自设藩篱,家规严格,犯者重罚,徒辈视长老为父为祖,权威看下属为奴为仆,以致老人家的胡话,奉之为圭臬。
后来人的研究,不敢越雷池一步。
一部《红楼梦》变成他们的升官之道,谋财之本,垄断之产,霸占之业。
巨头高高在上,徒众呼啸在下,那一股乌烟瘴气,说不定已是多数红学家的基因。
六根未净,残渣尚存,所以才有这种红学界的“个人迷信”
。
其实,先贤大儒,巨匠宗师,不管多么了不起,学子对他尊崇备至到无以复加的程度,但决不搞肉麻的人身依附。
西哲云:“吾爱吾师,吾尤爱真理。”
这就是民主社会的自由风气。
茗烟,后来因为“宝二爷嫌‘烟’字不好,改了叫焙茗了。”
他和扫红、锄药、墨雨,以及不知是原有的还是后来扩大编制才增加的双瑞、寿儿,统统是宝玉的奴才。
看样子,他如果不是头儿,至少也是个领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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