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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的皮肤白得像刚剥壳的鸡蛋,一双眼睛亮晶晶的,哪怕是穿着打补丁的粗布衣裳,站在人群里也像是发着光。
那是从骨子里透出来的光,是任何苦难都掩盖不住的生命力。
在学校里,春梅姐姐的成绩永远是第一名。
老师的红笔在她的试卷上画满了勾,作文本被当作范文在全班朗读。
老师常说,春梅是个读书的苗子,将来是要飞出这大山的,是要去北京、去上海做大事的。
可招娣知道,春梅姐姐心里装着事,她走不远。
每当放学回家,春梅姐姐放下书包,就要立刻拿起锄头下地,或者生火做饭。
晚上,当别的孩子都在玩耍或者早早睡去时,春梅姐姐就在昏黄的煤油灯下缝缝补补,或者辅导哥哥识字。
她的眼神里,除了对知识的渴望,更多的是对未来的忧虑。
她放不下那个家,放不下那个老实巴交的哥哥。
她怕自己走了,哥哥会被村里人欺负,会被父亲的那些情人赶出家门。
对于招娣来说,春梅姐姐不仅是邻家姐姐,更像是她灰暗童年里的一束光,是她在这个冷漠世界上唯一的慰藉。
招娣的衣服,从来都是“百家衣”
。
在这个重男轻女又贫穷的家里,她是多余的,是能遮羞保暖就行的存在。
亲戚邻居谁家有不穿的旧衣裳,不管是男娃穿剩的,还是破了洞的,只要还能套在身上,母亲就会捡回来洗洗给她穿。
那些衣服往往带着一股陈旧的霉味,或者是上一任主人留下的汗酸气,颜色灰扑扑的,穿在身上总是显得臃肿又不合身。
招娣习惯了低头看着自己满是补丁的裤脚,习惯了在冬天里缩着脖子,因为棉絮板结的旧袄根本不保暖。
她走在村道上,总是贴着墙根走,生怕被人看见。
她觉得自己就像一只阴沟里的老鼠,见不得光。
直到春梅姐姐出现。
那是一个深秋的午后,阳光懒洋洋地洒在院子里,给裸露的砖墙镀上了一层金边。
招娣正蹲在墙角,用一根树枝在地上画圈圈。
她身上穿着一件明显大了一号的深蓝色中山装,那是她大伯穿旧了不要的,袖口长得盖过了手背,下摆一直拖到膝盖。
“招娣,来,试试这个。”
春梅姐姐的声音像是从云端传来的,清脆悦耳。
招娣抬起头,看见春梅姐姐站在逆光处,身后是一片金色的光晕。
她神神秘秘地把招娣拉到柴房后面,避开了母亲那总是充满嫌弃的视线。
春梅姐姐从怀里掏出一个叠得整整齐齐的布包。
那布包是一块崭新的碎花布,散发着好闻的肥皂香。
打开布包,里面是一件淡蓝色的碎花衬衫。
那颜色蓝得像雨后的天空,干净、透亮,上面还印着几朵精致的小白花,领口还有一圈细细的蕾丝边。
“这是我爸上次带回来的,说是城里时兴的款式,我不爱穿这个颜色,太素了,你穿着肯定好看。”
春梅姐姐笑着,眼里的温柔像是要溢出来。
招娣不敢伸手去接。
那衣服太新了,新得让她觉得烫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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