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才一秒记住【狂风中文网】地址:https://www.kfzw.net
那么,为什么对后世有影响的就只有孔子的私学呢?
我们来看看孔子的私学和当时其他人的私学有何不同。
我们现在说孔子是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创办私学的人,这话不够准确,因为至少在他同时,也有人在办私学了,只不过,没办好,还丢了命。
邓析在郑国办了一所法律培训学校,开设律师速成班。
他自己是一个名声赫赫、对法律问题很有研究并出版过法律学著作的律师。
我们都知道,办学越是教技术、教专业,来求学的人就越多,因为学了马上就能用,这跟现在一样。
所以邓析的学校办得很红火。
邓析自己常常帮别人打官司,他的律师费收得也有意思,大的案件,收一件上衣;小的案件,收一条裤子,或者一件短袄。
孔子收吃的,他收穿的。
这俩人收学费还收得不大一样。
于是,老百姓纷纷带着衣服到他这儿交学费,请教他怎么打官司。
但是,邓析这个学校办出问题了。
他“以非为是,以是为非,是非无度”
。
他不讲原则,不讲法律精神,只教学生打官司的技巧,却不教学生对法律的尊重,以及法律的精神。
所以史书上说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
什么叫“两可之说”
呢?就是面对同一个人,他既能说他有罪,也能说他无罪。
他不仅自己成了讼棍,还把学生也教成玩弄法律的讼棍了。
《吕氏春秋·离谓》中记载:
(邓析)与民之有狱者约,大狱一衣,小狱襦袴。
民之献衣襦袴而学讼者不可胜数。
以非为是,以是为非。
是非无度,而可与不可日变……
《列子·力命》和现本《邓析子》中都说到邓析“操两可之说,设无穷之辞”
。
实际上,这就是教人诈。
什么叫“两可之说”
呢?我们举一个例子。
《吕氏春秋》上记载了这么一件事:
一个富人掉到水里淹死了,然后被一个人捞上来了。
捞尸的人一看,这是个有钱的主儿,要的报酬特别多,想趁机敲诈他的家人一把。
这个富人的家人觉得要价太高了,就不服气,怎么办呢?找邓析。
邓析说:“他捞上来的这个尸体,除了卖给你他又不能卖给别人,你别着急,你等着。”
富家一听,有道理。
于是就沉住气在家等。
这个捞尸人一看这家人怎么不要尸体了,着急啊,他也来找邓析,邓析却说:“这个尸体他到别的地方买不到,你也别着急,只管等着。”
[7]
这就叫“两可之说”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章继续阅读!若浏览器显示没有新章节了,请尝试点击右上角↗️或右下角↘️的菜单,退出阅读模式即可,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