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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大明的小公主,就该见识见识什么是真正的虎狼之师!”
他看了看路竟择:“竟择最近也是长进了不少,越来越像个将军了。”
路竟择挺直脊梁,抱拳行礼:“那是当然了!”
一行人合在一处,也不张扬,就这么出了城。
待到军营辕门,守门将士见圣驾亲临,虽早得通知,仍不免激动,行礼之声格外洪亮。
李朝宗挥手让众人起身,与路朝歌并肩走入大营。
校场上原本喧闹的将士们见到天子与太子竟真的来了,先是一静,随即爆发出更加热烈的欢呼。
许多老兵是跟着李朝宗从凉州一路打到长安的,感情非同一般。
李朝宗也不摆架子,径直走到主位旁,却不坐,而是接过路朝歌递来的海碗,同样倒了三碗酒。
他举碗面向众军,声音沉稳有力,却清晰地传遍校场:“第一碗,敬天地,佑我大明!
佑我将士!”
“佑我大明!
佑我将士!”
山呼响应。
“第二碗,”
李朝宗目光扫过一张张激动或质朴的脸:“敬在场的、不在场的每一位大明军人!
你们守的是国门,卫的是黎民!
功在社稷,朕与太子,与天下百姓,铭记于心!”
这话说得朴实却极有分量,不少老兵眼眶已然发红,嘶吼着:“愿为陛下效死!”
能让数万草原汉子喊出这句话,可不容易啊!
他们都是草原人,跟随休屠渤尼内附大明,可这大明他们终究是没有归属感,哪怕他们已经成为大明的百姓,成为大明的战兵,可那份归属感不是说成为了战兵就一定有归属感,那种感觉不是语言能表达的。
“第三碗,”
李朝宗顿了顿,看向身旁的路朝歌和李存宁,又看向在场的所有人:“敬将来!
仗打完了,但武备不可废,血性不可丢!
咱们要打的,是更长久、更艰难的仗——让天下再无饥馑,让百姓永享太平的仗!
这碗酒,朕与诸君共勉!”
“共勉!
共勉!
共勉!”
三碗酒下肚,气氛达到了顶点。
李朝宗这才坐下,对路朝歌低笑道:“你这劳军宴摆得好,羊肉炖得香,酒也烈。”
“这羊可是我从草原上带回来的,草原的羊肉确实是好吃,有一股青草的香气,我是百吃不厌。”
路朝歌笑道,又招呼李存宁,“存宁你也尝尝,军中粗食,别有一番风味。”
李存宁早已不是那个需要被护在羽翼下的孩子,如今已是沉稳练达的储君。
他笑着应了,却先端起一碗酒,走向旁边几桌明显是伤兵营的座位。
那些士卒有的缺胳膊少腿,见太子过来,慌忙要起身,李存宁快步上前按住:“诸位兄弟不必多礼,坐着就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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