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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哥,你这宰杀的手法一流啊,怎么感觉手法比杀猪佬更流利呢?”
村里就有一个杀猪佬,可他吃的胖胖墩墩的,身体笨重,完全比不上善哥眼明手快的刀法。
蒙善陷入沉思当中,蹲篱笆的那些年,啥脏活累活都得干,打扫猪圈,虽然不允许拿着刀具,但耳濡目染的,一整套工序瞅的明明白白的。
他也没想过动作会如此迅速,仿佛熟练于心,已经刻印在骨子当中。
“凑巧,万一山羊叫的太惨烈,不是被人发觉了,赶紧处理了,没时间唠嗑。”
土豆不疑有他,“哎”
了声,两人齐心协力,很快把山羊毛搞干净了。
开膛破肚,板车上垫上一层尼龙袋,把羊肉搁上。
蒙善趁着空闲,把凝固后的羊血,用刀子切割,冷水下锅,把羊血煮成暗红色。
折腾好后过凉水,放入桶里,跟羊肉一块拉去镇上售卖。
土豆看他这熟练的手法挠挠头,眼中都是钦佩之色,“善哥,这是刚刚咱们搞的羊血吗?”
“怎么变成一坨坨细腻绵软的血块了?”
满满一大桶的,看着就馋乎。
蒙善拍拍他的肩膀,示意他推车,“往羊血里兑上盐水,凝固过后,冷水下锅,小火慢熬,搞好就这么细腻绵软了。”
“赶紧的,别墨迹,过去镇上人口密集的市场,时间就差不多凑合了。”
40分钟后。
镇上,熙熙攘攘的人群在走动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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