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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火器营说是精锐也算,但死亡率实在太高了。
赵总兵如今补的新兵都是流民,要训练的真能上战场,至少得小二年功夫。
有了火器则不同,不需要力气,只需要练瞄准,大大减少了新兵训练的时间。
这段日子,他除了照搬庭芳的法子给长城两处打了补丁,便是盯着定装弹药。
如今两处都齐备了,蒙古又没动静,不由松了口气,终于可以休养生息一阵儿了。
至于庭芳说的□□,也交由他们做。
横竖养着匠人,便是要做东西的。
如此,便算庭芳立了大功。
看着小家伙就觉得可爱。
看完□□,带着在平虏城内逛了半日,淘换了无数小玩意送她玩。
庭芳摆弄着各种暗器,感叹劳动人民的确是有无穷智慧的。
心里想着得打包一份,回家送兄弟姐妹们玩。
走到打铁铺,赵总兵又给庭芳挑了个小匕首。
匕首的好处在于小,便于携带,非常适合庭芳。
尤其当庭芳换回女装时,一般人不防备她,出其不意一招制敌。
但匕首实在太小,正经打起来没什么卵用。
武器都是一寸长一寸强,一寸短一寸险。
还得正经寻把好刀才是。
便问庭芳:“你喜欢什么兵器?”
庭芳斩钉截铁:“波斯刀。”
徐景昌喷笑:“回京里找你爷爷去,那是贡品,边疆少见。”
庭芳郁闷的道:“我家肯定没有。
不过可以问我爷爷试着弄一把。”
赵总兵也笑:“你有眼光!”
胡人的刀不仅华丽非常,还十分锋利。
并不似大刀那般蠢笨,大小都有,在马上也很好使,确实适合庭芳。
心中打定主意无论如何替她弄一把来,她一个女孩儿,功绩再大也无法出将入相,倒便宜了她夫婿。
做舅舅的旁的没有,弄把刀还不是理所当然的。
众人都忙,练兵的练兵,学习的学习。
实在是定装弹药太厉害,赵总兵高兴的要给庭芳奖励才带出来耍半日。
在平虏吃过中饭,大伙儿就往回赶。
古代能骑马确实方便,要搁京里头女眷用马车预备出门,这头还在铺垫子,那头都到了目的地了。
回到大同,庭芳和徐景昌立刻被拎去学骑射。
为了锻炼庭芳的体能,还叫她负重长跑。
真是恨不能折腾死她。
好容易一天训练结束,庭芳拖着沉重的步伐往回走,就撞见了个嘴贱的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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