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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章(第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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带着婚戒的手小心翼翼的落在女儿的后背上,一个月的小孩软的不得了,身上全是奶味。

喂完奶通常都要去姜修奶奶房间里转一圈,林朝白这个妈除了是个饭碗其他的什么都不需要她操心。

文珊可能是自己生了两个儿子的原因,所以格外喜欢姜也,小衣服买了好几套。

姜修看着还没拆封的礼盒:“妈,你买这么多衣服给她干嘛?你儿子我没有衣服穿了,你有这个钱给我买两件行吗?”

一说完,不出意外被文珊嫌弃了一番。

小孩子一天一个样子,从开始学翻身再到坐再到学走路学说话。

随着小姜也长大模样倒是越来越像姜修,只是性格不知道随谁。

每一个玩具的寿命都活不过一天,说好听点是活泼好动说难听点就是一个小皮猴子没有消停的。

唐旭尧养了一条性格温顺的金毛,有一回金毛和姜也相遇了,一人一狗玩了没半个小时,金毛就躲着姜也了。

从此姜也多了个绰号,叫狗嫌。

狗都嫌弃。

姜修说女儿的性格随林朝白,原因一是小姜也还没有学会说话就能和姜修吵架,一天中午文珊请了一个阿姨来教林朝白做孩子的辅食,正好姜修无事可以带孩子。

结果辅食还没做完,林朝白出来拿东西就看见姜修坐在沙发上在和女儿吵架:“你和我横?可以啊,你才吃几瓶奶你就敢和你爹叫板?”

躺在沙发上手舞足蹈的姜也哼哼唧唧的在抗议,至少林朝白是听不懂‘婴语’。

姜修:“呵?不服气?我们父女两个比划比划。”

姜也:“%……*&#@¥……”

性格随林朝白的依据二是姜也再大一些后那‘小白眼狼’的没良心样子和林朝白一模一样。

姜也不喜欢姜修抱她,更不喜欢被他亲亲。

她反而特别喜欢姜修的妹夫陆煜洲。

姜修看着女儿乖巧的趴在自己妹夫的肩头,还故作矜持的偷亲了一下陆煜洲。

他心塞:“冬天里的破洞背心,三伏天的加厚羽绒服。”

当然午睡醒后迷迷糊糊的时候,就像个精致的小洋娃娃,任由姜修抱抱亲亲。

是林朝白亲生的最大证据就是姜也从小展示的暴力因子和动手天赋。

有一次文珊带小姜也去逛菜市场,准备买些银鱼给她炖蛋吃。

结果路过家禽区域,大人都怕的村头一霸大白鹅,她一个小屁孩丝毫不怯懦。

晚上姜修回家看见了桌上烧了红烧鹅肉,不记得昨天有人说要吃鹅。

姜修:“妈,怎么今天吃鹅了?”

文珊将给姜也炖的蛋端出来放凉些:“你女儿厉害,她都还没只鹅高结果一把掐住了鹅脖子拖到人老板面前,让老板给她结帐。”

林朝白:“……”

人才一点点大,胆子倒是不小。

后来姜修的妹妹结婚怀孕了,生了个儿子,叫小十一。

姜修妹妹的孩子,小名叫小十一。

小十一是林朝白心目中完美小孩的样子,模样好看,性格静,一笑起来虎牙露出来甜死人了。

姜也比小十一大了三岁多,有一次姜修妹妹带着孩子来做客,正巧遇见小区里有正主来抓小三,大老远就看见两个婆娘在打架,打的内衣丝袜掉了一地。

这种热闹大家都远远的看着,生怕波及到自己。

结果姜也两条小短腿跑的飞快,一眨眼就到了战场边缘,还不怕死的朝着林朝白挥手:“妈妈你快过来看,有两个人在打架,妈妈你快过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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