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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吧,你说得对。”
第二天早上我收拾好东西下楼的时候,就真的看到迪克坐在大厅里等着我了。
他身上穿着一件薄衫,外面只套了一件夹克,我忍不住想,要是我敢穿这么少就出门的话,肯定得冻死。
其实我更意外的是提姆,他居然还没去睡觉,也在客厅坐着。
临走之前,他拍了一下我的肩膀:“一路小心。”
我点点头,有来有往的伸出手拍了他一下——他比我个子高,从这个角度我只能拍到他的手臂。
“你该睡觉了,男孩。
你昨天晚上是不是又熬夜了?光看着你我就觉得累了。”
有什么工作非得晚上做不可?我怎么想也想不通。
提姆冲我虚弱的笑了一下,端着杯子转身走了。
迪克开着车一路把我送到机场,路上开得飞快,但是从来没有超过那个临界的标准。
我开始怀疑是不是这个家里的男人开车技术都这么好,如果我打算考车本的话,能不能拜托他们帮我做做练习。
从庄园到机场要走老远的一段距离,几乎是横跨了整个哥谭市。
感恩节假一共要放七天,我打算在上海待三天,再加上路上要花的时间,回到哥谭之后满打满算还能休息两天。
我带的东西很少,这是我一直以来都有的习惯。
出远门的时候我不喜欢带太多东西,一个是从前我本来也就没有多少东西可带,二是我这人总是丢三落四,又嫌麻烦,索性就能不带就不带。
在登记之前,我和迪克再三保证自己一下飞机就会给他发邮件、并且每天都记得打电话通知平安。
其实我认为他想的太多了,虽然我之前没去过上海,但我还是觉得,这世界上大概没有哪里会比哥谭更乱,甚至没有哪里会像哥谭一样乱。
我的这个思想在飞机上得到了证实——坐在我旁边的那位先生也这么认为。
当时我正在用面前的小屏幕看电影,就忽然听到旁边的一个男声说:“哥谭真是太乱了,我还没见过哪里的罪犯能像他们那里的那样会折腾呢。”
我愣神了一下,才发现他是在和我说话。
于是我小心地凑过去看了一眼他正指着的自己面前的小屏幕,里面正播放着哥谭实时新闻。
这个人看上去四十出头,身上穿着干净整洁的西装,微胖。
黑眼睛藏在镜片后头,说话的时候带着一点南方口音,不太明显,大概是个上班族。
我猜他可能看我是个亚洲人就搭话了,毕竟我长得一点也不像混血。
我活了这么多年了,除了知情人以外,从来都没有哪个人问过我‘你是不是混血’。
就连我自己在得知我爸是布鲁斯·韦恩之前,也一直以为自己是个纯种的中国人。
所以当初知道了自己是个串儿之后,我还难过了几天呢。
我沉思了一下,点点头,说:“是啊。”
那个人看我回答了他的问题,便来了兴趣:“小姑娘,我看你也不大,你自己一个人到那里去做什么啊?”
“呃……读书?”
我回答,“您呢?”
“我?我当然是倒了大霉才会被派过去出差。
谁叫我运气不好呢,不过我终于熬出头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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