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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顶多就是个小庄园,这里的领主不过是个名不见经传的男爵罢了,拥有周围的几个小村庄。
城墙不过3米高,要论防御力还不如韩幸在甘泉村的领主府邸。
城头的守军不过五十个不到,要是这个“强盗头子”
下令攻城,指不定还真会被攻陷。
于是那个守军挤出一副笑脸道:“劳勃公爵大人,我们地方小,恐怕住不了你们这么多人,您看要不您就在外面扎营将就将就吧?致于食物,我们会从城墙上给你们放下来,您看可不可以啊?”
对于这个答案劳勃还算满意,毕竟这么一个方圆不过几百米的小城堡,要想住下这么多人的确是痴人说梦,他们愿意拿出食物来款待自己等人已经很不错了。
既然目标已经达到,劳勃也就点点头同意了。
致于他们是不是以为自己是强盗,劳勃根本就不关心。
坦白说,贵族和强盗也没什么区别,不过贵族是成功了的“大强盗”
,住在城堡里,穿着鲜明的衣服,拿着锋利的武器,受着法律的保护而已。
他们的效率倒是神速,很快就把食物和酒水通过吊篮放了下来,显然不打算得罪这帮瘟神。
那些高山氏族看到“大酋长”
如此轻易的就让这群躲在城墙后面的懦夫交出了这么多好东西,他们对于劳勃的崇拜立刻达到了无以复加的地步,“跟着大酋长混,有前途啊!”
什么?你说下毒?别傻了,任何带兵的人都知道,吃饭要分批吃,一方面是为了保持秩序,另一方面就是防止下毒,只要有一个人毒发身亡,其他的人自然就不会再吃了,所以用下毒这种方法,闹不好会把这群“强盗”
给惹毛了,还不如乖乖的稳住他们,不管是指望他们吃完自己滚蛋还是拖时间写信去求援,这才是上策。
劳勃等人就在这个位于三叉戟河畔的小城堡边上扎营了一晚,第二天黎明拔营出发前往奔流城。
那群守卫看到这群瘟神遵守约定拍拍屁股走人,顿时一个个都有一种劫后余生的感觉。
过了大约两天,期间众人如法炮制,多次依样画葫芦,又“打劫”
了好几个城堡,总算是喂饱了这群“嗷嗷待哺”
的高山氏族,还别说,那群高山氏族可真能吃。
“韩幸:你们是有几个月没吃饭了吗?众高山氏族:对啊!
你怎么知道啊!
韩幸:囧”
,要不是靠着劳勃的名头,还真未必能养得起这帮“饭桶”
。
等到劳勃“大酋长”
带领着他的“大军”
兵临奔流城下的时候,奔流城中立刻吹起了号角,然后一名穿着红色鳞甲,头上顶着一顶有着跃起的红色鳟鱼雕像的头盔的魁梧男人一马当先,率领着两三百骑兵朝着众人飞驰过来。
来人正是奔流城公爵霍斯特·徒利,这位老哥时年47岁,正值盛年,身材高大,有着一头棕红色头发,霍斯特·徒利乃是七国第一多动症,最爱到处乱逛,从来闲不下来,比起公爵他更像是一个游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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