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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了会,又睁开眼,起身,去吧台。
调酒器,可可甜酒,樱桃,淡奶油。
等调好,季远看到,却是一怔。
深红色酒液,白色的淡奶油上一颗樱桃。
樱桃浮在淡奶油上。
“anl’skiss。”
天使之吻。
吻我。
季远猛地闭上眼睛,过了会,睁开,拿起旁边的车钥匙,拉开房门,走了出去。
不多久,银色帕加尼风驰电掣般驶出公寓,不一会,在一家酒吧门口停住,发出巨大的一声响。
方鸣之就在酒吧门口等他,见他出来,吓了一跳:“你怎么穿这个?”
面前站着个披着深色浴袍的男人。
露出的皮肤被冬日的冷空气冻得青白,但这人似毫无所觉的,将车钥匙丢给他:“停好车。”
说完,就进了酒吧,不一会,就换了一身出来。
白t,皮衣,牛仔裤。
方鸣之吹了声口哨:
“酷!
有多久没见你穿这样了?”
与季远一同出来的,还有一辆哈雷机车,黑色的机身锃亮,他长腿跨在机身上,那卓越的头身比就显示出来。
季远脸上带了丝冷漠,他往头上戴安全帽:“上来么?”
“来来来!
去哪儿?”
对玩,方鸣之就没不乐意的。
但他没想到,季远竟然会带他来飙车。
方鸣之还以为,季远早就放弃这么危险的游戏了。
早在七八年前,一群正处于青春期的躁动少年,一到深夜,就吆五喝六地聚在一起,跑到盘山公路这边圈地飙车。
盘山公路弯弯曲曲,在深夜时,视距不达,速度一快就会飙出去,对这帮初生牛犊不怕虎的少年来说,是既刺激又渴望,完全能将他们过剩的青春期躁动激发出来。
但一旦过了那中新鲜期,大部分人都会淡下来。
尤其在他们圈子里一个人直接翻出公路,最后只找到一点残骸时,几乎所有人都不玩了——他们都怕了。
怕下一个躺在那的,就是自己。
只有季远,他整整坚持了三年。
每逢假期回来,他不是去攀岩,就是去滑雪,偶尔深夜还会开着跑车或机车出去,跑到无人的盘山公路,飙上几圈再回去。
万幸的是,玩这么疯,这人的命却硬得很,一点伤都没受。
大家劝了几次,见没事就不劝了。
可到第四年,这人突然就不玩了,只是培养出了集邮的习惯。
机车和跑车,不论价钱,只要喜欢的都会收。
跑车就停在几个车库里,而机车,则在酒吧的地下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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