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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第 43 章(第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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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必拘束,尽情品尝吧!”

按照礼仪,商人们纷纷谢过慷慨好客的领主,就在仆从的侍奉下,将感兴趣的食物各切下一份、或是舀上几勺。

半白半透明的汤水里,漂浮着一颗颗金灿灿的饱满玉米粒,还有像是被风吹散了的白色云雾,上面点缀着被切得细碎的蔬菜。

这也是汤么?

只见过各种各样的浓汤的怀恩,还是初次见到像是艺术品般的汤水。

他带着跃跃欲试的心情,稍微尝了一勺后……

就忍不住立马来了第二勺。

等他回过神来时,已经不小心将舀来的那一小碗给喝光了。

他意犹未尽地抿了抿唇,小声吩咐等待指示的仆从,赶紧再给他舀一碗汤来。

伟大的猫猫神啊,您的智慧是如此可贵——这实在太鲜美可口了!

作者有话要说:注释:(内容都出自《漫游中世纪的英格兰》)

关于服饰:到了14世纪末,所有这些流行尝试达到了过分狂欢的顶点。

在14世纪90年代,作为一名贵族,意味着你得穿长袍礼服、短款礼服、中长礼服、对襟外套、紧身短外套和长袖开衫。

其中最繁复的当属长袍礼服,有时它也被称为“胡普兰衫”

(houpends):精心裁剪的高腰长外衣、高领(真的很高,一直到耳垂入装饰夸张的长袖,袖口长度直垂到地。

穿着这样的衣服,纨绔子弟们好像随时可能会被袖口或下摆绊倒。

在另一极端,你可能更喜欢“短装”

或“短服”

,一种极短的紧身外套,不仅盖不住屁股,甚至仅及皮带下方两英寸的臀部位置,因此穿衣人能充分展露他紧身衣前面的突起和后面浑圆的臀形1。

显而易见,这种衣服是有特定的时间场合的:例如,走进议会时穿着这样的短装是不明智的,穿它去参加葬礼也不合时宜。

14世纪末是男性时装性感化的巅峰,自爱德华一世以来我们已经走过很长的路,这位国王自己穿着老式的长衫,那两片布就像天鹅绒窗帘-样从他的肩膀上垂下来。

(p110)

关于礼节:

如果你拜访位社会等级与你相同或更高于你的人,正确的做法是把你的武器留在门卫那儿或者交给主人,就像他们说的,“他是那种到别人家去,看起来就毫无危险的人”

不要未经允许就进人别人的门厅,不管这个人是谁。

如果对方是个自耕农或商人,可能会有仆人通告你的到来:如果是重要的贵族,那么管家、客厅司仪或他的位迎宾员会把你带到他的主人或主妇面前。

脱掉你的礼帽、便帽或风帽,把它们拿在手里直到允许重新戴上。

当你进入主人的房间时,如果男主人或女主人和你身份相等,你应该鞠躬;但如果他们的身份高过你,你应该单膝跪地至少--次(属你的右膝直至地面)。

如果被带到了国王面前,尤其是当你和他不熟悉时,必须在房间或大厅人口处行一次膝跪礼,走到房间中央时停住,再行一次。

如果国王希望和你说话,他会示意你过去。

当侍者提醒你该停止时,再行一次膝跪礼,一共三次。

等着国王先说话,绝不要首先向国王致意。

当你被要求讲话时,永远要以敬语开头,例如“上帝保佑,我的主人”

,并且每次回话时都要鞠躬。

不要把你的眼睛从国王身上移开:你应该直接面诚恳地看着他(和其他任何地位与你相同或高过你的人讲话时也应如此,这与后世不同)。

永远,永远,不要背对你的上级:这么做完全是粗野无礼的。

(p9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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