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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学者所犯的错误,在他身上加倍体现,体现得淋漓尽致。
好在,他没因为犯错就放弃读书识字。
随着财富增加,他自个也知道不识字不行。
以前生意小,他又是单打独斗,而且只和草原上的牧民打交道,认不认字不要紧。
如今生意大了,手底下伙计掌柜一群人,货物又多。
不识字,看不懂账本,这样下去迟早要吃亏。
且,又是和刘和盛,叶二郎合作做生意。
一个是宗子,一个是侯府公子。
他总不能太差,好歹见了人能说几句像样的话,人家递上帖子能看懂上面的内容。
他决定,到京城之前,争取能认识五百个字,书写一百个字。
笔墨纸砚,以他如今的财力而言,都不是问题。
大不了多浪费点纸张,总要做到会读会写。
叶二郎竖起大拇指,“老黑有毅力!
就凭你做事的决心,什么事都难不到你。”
黑娃能发家,靠的就是一腔孤勇和决心。
当别人深入草原,半个月没碰到一个部落纷纷打退堂鼓的时候,他坚持了下来。
又走了半个月遇到堪称草原最大规模的部落,拉回几十车的羊毛,就此发家。
也因为这份坚持,他和部落达成了长期合作的口头协议,约定每年某个日期在某地碰面交易,省却了许多事情。
有这份决心,叶二郎相信黑娃迟早能学出来,不敢说学到考功名的地步,却也能冒充一下读书人。
进京城,无需经过武清县。
但,叶二郎想去武清县看一看,尤其是去双河镇,那是他奋斗开始的地方。
“不知那些老朋友还在不在双河镇。”
“二郎去哪里,我就跟着去哪里。
反正去京城也不急着这几天。
咱们就拐个弯绕一点远路,先去你说的那个双河镇瞧一瞧。”
“这,会不会不太好。
一路上人吃马嚼,路上耽误一天就要多花一天的钱。”
叶二郎想去,又怕耽误了生意。
生意不是他一个人的,三人合伙做生意,当然要考虑到大家的利益。
黑娃很干脆,“让掌柜的带着货按照计划进京城,我和你就拐个弯去那武清县转一转。
听说武清县过去是陛下的封地,陛下在潜邸的时候,花了大力气建设,早已经今非昔比。
不去见识见识,怪可惜的。
这次不去,以后难得有机会去一趟。”
“言之有理!”
两人商定,次日同商队分道扬镳。
商队按照原计划前往京城,黑娃同叶二郎则转道前往武清县。
双河镇就是他的第一站。
数天行船,终于到达双河镇码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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