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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像是捡起了地上的一块碎玻璃,生生地,剜进后颈的肉里。
血腥味盖住了费洛蒙,残损的腺体停止生理发热,剧烈的疼痛把他从发情中唤醒,戚柏最终逃掉了。
尽管有些狼狈。
此刻他抬手,摸了摸自己的腺体,那里结过痂,狰狞丑陋。
后来做了彻底的摘除手术,得以修复大半。
现在乍一看去也不会发现异样。
而且早已经不痛了。
呼吸缓下来,戚柏觉得自己的瞌睡已经醒了。
回想起白天,他跟着陆谴回家这事儿虽然荒唐,最后的结果竟然还不错。
至少他安安稳稳地睡了前半夜,这已经很不容易。
看来那位请他吃饭的倒霉的路人先生,似乎不是一个见色起意的猥琐之人。
回到家以后,对方没有做出任何可疑的行为。
直到现在他们也相安无事。
所以戚柏决定,今天晚上就这么好好地度过,暂时不用对他的路人先生再做什么偷鸡摸狗的事。
他在一阵口渴中下了床,打算去客厅接杯水。
打开门就看到了沙发上安静休息的陆谴,戚柏抿了抿嘴,觉得有些好笑——这人想发设法把自己带回家,竟然还真得完全不动歪心思,就这么安分地睡在了客厅。
说出去谁相信?
戚柏收回目光走向了厨房,喝完水以后,他轻手轻脚地往回走。
可走到一半察觉到不对——是不是,安静过头了?
那人一动不动,仔细一看,竟然好像连呼吸都没有?!
-
一个小时前,陆谴确认戚柏是睡着的状态。
在“把他绑起来以防他醒”
和“他看上去很安静应该不会误事”
之间,选择了后者。
陆谴躺在沙发上,看上去只是要睡觉。
而他的天赋血脉之一,承载了他一半生命的不死蛛,此刻正在城市的另一端,替他守着唐程。
于是这边的陆谴甫一闭眼,另一边的“唐程”
,缓缓睁开了眼睛。
金色瞳孔的光在夜里也没有褪掉半分。
这是天赋血脉与生俱来的变异,无法像其他身体结构一样被轻易改变。
“唐程”
从床上坐起了身子,似乎有些头痛,揉了揉眉心缓了一阵后,才下了地。
附体后,身体的记忆能短暂地共享,因此他很顺利地在房间里找到了城研所的出入许可。
凌晨两点半时,城研所的保卫惊诧地为一个人打开了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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