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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亮的光芒笼罩着他遒劲黝黑的肌肉,奇异地呈现出一种力量与控制结合的美感。
一舞终了,他回来当个称职的肉垫。
杜若喃喃道,“不知阿布思和星河怎么样了?阿布思这一倒下,同罗部还走的成吗?”
外头世界玉脂琼浆,全无棱角,巴掌大的雪片被风卷着飘坠,阿史那大着胆子在她耳尖一舔。
“我只管你,我跟他不一样。”
“你这个小亡国奴!”
杜若亲昵地在他胸口划了几个圆圈,细白手指在卷曲的毛发间出出入入,觉得与他相处真是轻松自在,什么话都敢说。
这几天他絮絮叨叨交代根底。
原来阿史那这个姓氏意指‘高贵的狼’,乃是突厥汗国王族所有,在草原上尊贵无比。
他的祖先曾经北抗柔然,南降铁勒,建立能与隋唐抗衡的大国,更曾奴役铁勒九姓过百年。
不过过往皆已成云烟,天宝四载时,突厥汗国被回纥汗国击败,阿史那家族四散奔逃,眼前这位小从礼,九岁投入同罗部,专司为阿布思牵马。
“诶……”
杜若的喘息深了,好像说了什么,声音太低,阿史那听不清。
“什么?”
杜若望着熟睡婴孩微微起伏的小肚皮。
多么强悍的生命,生下来十几日就在刀尖儿上游走,却仿佛命里带吉,总能化险为夷。
“居延海太苦了,我要带他回长安,不能跟着星河。”
阿史那臂弯收得更紧。
“是啊,兴许孩子离了娘反而能活。”
阿史那的伤口尚未结痂,但想到郑旭狂妄嚣张的蛮相,两人都不敢拖延,等雪一停就急急忙忙下了山。
冰原上难以辨认方向,不过阿史那有狼王的直觉,居然找回郑旭曾经扎营之所在。
白桦树和上百个火堆烧灼过草根和泥土的焦黑痕迹,都证明他是对的,那一千两百个左骁卫却是全无踪影。
密林里,更是什么都没剩下。
杜若急得音调发颤。
“弹尽粮绝,根本走不远,难道投降了?”
“如果是我做头领,就投降。”
阿史那黝黑的手指捋了捋大白马的鬃毛。
“命要紧。”
——可是阿布思宁死不屈。
杜若的心砰砰乱跳,燥热得挽挽袖子。
“活要见人死要见尸,你带我找!”
明明中间还夹着一个星河,她偏是这样决绝,阿史那不高兴,面上却愈发殷勤,扶杜若上了马,对着长安方向啪地一甩鞭。
郑旭这回真是志得意满,弄丢了杜若和阿史那,满以为只能滚回去承受真龙怒火咆哮,没成想一回营,阿布思竟主动走出来了。
“奉信王别来无恙啊!”
郑旭慢慢扫视对面五千人。
武将都喜欢敌人折节屈膝的场面,享受猫耍弄耗子的乐趣,郑旭也不例外。
更何况第一回离京办差,就挫败了拔下石堡城的同罗铁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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