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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价是我得罪了她,但那是必要的代价。
就像在市场上买东西,你付钱,得到商品。
我付出了“得罪上官丽华”
这个代价,得到了“让她知道我的名字”
这个结果。
现在看来,这个交易可能不太划算——因为代价似乎比我预想的要大。
卖家就是眼前的上官。
不,准确说,是我主动去找她“买”
的。
她没有拒绝,因为她根本不知道这是一场交易。
在她看来,那只是一次不愉快的偶遇,一个不知天高地厚的男生莫名其妙的挑衅。
嘛,这也是没办法的事。
因为当我试图用应用改造上官的兴趣时,显示『目标人物不认识“陈启介”
,无法进行改造』。
这是应用的限制——要改造一个人的兴趣,那个人必须知道你的存在,知道你的名字。
就像你要给某人寄信,必须知道地址一样。
所以,我不得不去“获取”
这个地址。
方法很笨拙,但有效。
所以,我就买下了那场争吵,让她记住我的名字而已。
过程不愉快,结果也未必好,但至少目标达成了。
现在应用显示改造成功,但实际效果……有待观察。
人生中,我觉得没有比无故树敌更愚蠢的事了,但如果不那么做,上官恐怕永远都不会知道我的名字。
这是矛盾的。
我不想树敌,尤其是这么强大的敌人。
但为了实验,为了解开那个应用的谜团,我不得不这么做。
就像科学家为了研究病毒,不得不接触危险的病原体——有风险,但可能是必要的。
我相信在那个场合下的判断没有错,但话说回来,现在该怎么应对这个局面呢。
昨天的判断基于有限的信息:我知道应用需要名字,我知道挑衅能让名字被记住,我知道上官的性格不会当场动用家族势力。
这些判断现在看来依然正确——她还坐在我对面,没有叫保镖把我扔出去,这说明她至少愿意“亲自”
处理这件事。
但这也意味着,我需要面对她本人的怒火,而不是上官家的势力。
“如果觉得自己做错了,我就会道歉。”
我选择了最直接的回答。
不辩解,不逃避,只是陈述一个原则。
这个原则本身没有错,但关键在于“如果觉得自己做错了”
——我不觉得昨天的事是我的错,至少不全是。
那是一场各取所需的交易,虽然她不知道自己在“卖”
什么。
“是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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